1、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为加强对本所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使政治和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通过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二)法学界新的理论、观点; (三)律师的根本技能、技巧; (四)其他与律师执业有关的知识内容。 三、业务学习每月至少安排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提前通知,全体律师及律师助理必须参加。 四、政治学习原那么上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提前通知,全所工作人员(包括律师、律师助理、后
2、勤人员等)必须参加。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本所实行政治、业务学习与年终奖金挂勾的制度,对无故不参加者,按次数扣减年终奖金。 六、本所应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七、本所将按业务开展需要,不定期选派执业律师去高等院校进或兄弟律师事务所进修。 八、参加培训所需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凭结业或合格证书报销。不合格的不予报销。 第二篇: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制度山东海平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制度 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律师
3、法,经常有针对性的采用多种形式与方法学习与研究业务,以不断提高全所律师的业务素质,以求将全所律师造就成为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道德高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律师队伍。 二、学习内容与要求: 面对着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但任何一个律师要掌握全部法律、精通全部法律事务是不可能的。一个律师不可能是所有领域的专家,只有在其熟悉的法律领域才能充分发挥其特长,形成独到的竞争能力。一个律师事务所走向专业化才是向高层次开展的必由之路。据此,本所的业务学习主要掌握以下三点:新型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如大量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反倾销、不正当竞争、
4、高科技、抵押合同出具海事、公司产权重组、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合并与收购、公司解散、破产及清算,招投标、保险理赔等新兴法律效劳领域已经摆在律师的面前。处理这些新兴的法律事务,必须精通法律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因此,先抓好其中房地产、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务学习;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全国人大新公布的法律及有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及所属部委新公布的行政法规,有关部门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以及新施行的地方法规等,凡一出台公布即组织一次学习;在今年,尤为重要的是要对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进行学习,以提高对刑事辩护业务的水平。 三、学习时间: 四、学习人员: 凡本所专职、兼职和特邀律师及律师
5、助理必须参加。 五、学习方法: .将本周要学习的内容,事先通知给每位律师,并指定其中一位律师做准备,届时做重点讲解,讲解后由大家学习讨论。 .走出去或请进来,邀请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给我们的律师上课。.解剖、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对出庭代理、辩护的典型案件,组织律师进行观摩学习。 .参加由上级司法机关组织培训的律师,回所后要将学习的收获与体会向全所律师进行传达,并组织讨论。 .分别邀请公检法有关人员,参谋单位负责人员,受理案件当事人等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律师的意见,然后有针对性的组织律师进行研究讨论,以取长补短。 六、业务学习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除外出办案或者特殊情况已经请假未能出席
6、者外,未能参加学习的,记入当年考核内容。凡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布置的有关教育整顿等方面的学习,未能参加者一律进行补学习。 七、本制度已于_年_月_日经律师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实施。 第三篇:律师事务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学习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实行周六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周六上午9点至11点为学习时间,所内全体人员必须参加。 二、政治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如因外出由指定的负责人召集。业务学习由所内负责业务学习的合伙人主持,根据所内安排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 三、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主要是传达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理论、讨论
7、疑难案件、交流工作经验、研讨法律问题、传达立法信息。 四、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人员必须做好所内学习记录及个人学习记录,并及时写出政治学习心的。 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按时参加学习,迟到一次扣50元,旷工一次扣20230元,除到外地办案外,不得请事假,病假凭当日医院诊断证明当日请假,否那么按旷工论处。 六、本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核方法,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被处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罚款。 七、本制度从2022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如果老合伙人死了,谁来坐他的职位成为新合伙人呢。是他的财产继承人还是没有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的但有业务能力的新人成
8、为合伙人呢。 那此时老合伙人的财产继承人便成为股东,股东和合伙人的性质和权利范围异同是什么呢。 (提问者:应届毕业生网友,提问时间:202223年05月05日) 答: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简而言之可分为人、财、业务三大局部,而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务所对这三方面的管理也不尽一致。 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除了有其完整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各种制度,再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是可行的。 但对一家规模比较小的事务所来讲,这种模式却未必适宜。有的管理采用无为而治可行,有的管理无而那么乱。有些事务所管理严格具体,有些事务所比较原那么和宽松,这都因时、因人因具体条件而言。但有一点就是不能说一名好的大律师
9、就是一名好主任、好管理者,二者是不同的专业,不同的人材,可以兼得,但并不一致。 本文拟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决策机制、行政运作、分配机制、人才资源、业务质量等方面对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番理性的思考,并设想了一些对策。 【组织形式方面】 。 我国目前主要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存在只是权宜之计,应该向合伙制转变,理由是合作所的主人是全体合作人(所有 的专职律师均为合作人),其资产一般是合作人共同共有(这种制度是我国方案经济时期的产物,在兴旺国家是没有的)。全体合作人既是律师事务所的拥有者,又是管理者和创收者。由于权利人多(而且一般
10、不存在级差),不仅产生决策本钱大的弊端(目前一些合作所采取股份制运作,有的还建立所务委员会来集中行使决策权,确实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极易产生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合理配置,将严重制约律师事务所的开展。 即使是合伙所也要建立开放式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级差的合伙人制度,打破合伙人终身制和合伙人权利绝对平等论。 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条件成熟时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改革的目的:淡化权利均等意识,强化责、权、利对等意识,建立先进的科学的产权关系。 【决策管理方面】 。 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是合伙人(合作人)会议。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一、有的律
11、师事务所存在高级合伙人自封、独断的家长制遗风(这种家长往往依靠个人魅力,在国资所或律师所起始阶段,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使决策失去民主; 二、有的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均等地享有“一人一票(国际大所梅森律师行称之为“决策统一模式),使意见难以集中,无法高效决策。 解决的方法是采取“比重投票制(根据资历、创收等奉献因素,确定不同合伙人所投票的比例),以建立科学的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创新的目的:既要淡化个别人(美国律师界称为“仁慈的专制者,我国称为家长)在决策中的集权倾向,又要防止纯粹民主化的倾向,强化决策中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以提高决策的效率。 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应设立高级合伙人或者管理(
12、所务)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或权力机 构的常设机构,以解决人员多决策本钱大的问题。行政运作管理方面。过去是主任负责制,主任直接指挥秘书科(办公室)或行政人员,甚至自己直接来实施管理。 现在多数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日常管理,将“平等的介入管理作为合伙人的一项不争的重要权力。 新的理念是权力机构授权给局部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 有一个管理合伙人(一般是主任)来负责,而主任如果不是管理合伙人,那么只是作为一个形象代表(有人戏称为英国女王)。中、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建立行政部(办公室),聘请一名执行(行政)经理(主任)(一般非执业律师和合伙人),上对管理合伙人负责,下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
13、务。这样既可以减少合伙人的管理本钱,同时防止了合伙人之间因日常管理而产生的矛盾,又减少了管理层次和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 创新的目的是淡化主任和合伙人在具体执行中的作用,强化管理合伙人、行政经理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执行效率。 【人才资源管理方面】 。 人材包括知识型、专家型、社交型、管理型、专业型、复合型、开拓型、经营型、操作(工蜂)型、合作型等类型。 人才资源管理是指人才的认定、引进、培养、分工、使用、晋升、淘汰、评价、待遇、奖惩等机制。当前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强者(合伙人)间的内耗,专业型、复合型、管理型人才奇缺,不愿引进和培养年轻律师,人才的流失和必要的淘汰机制的缺乏等。
14、 德国某银行家指出。成功并非通过网罗众多明星级人物加盟,而是通过强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出色的协调与组织、和谐的气氛和企业文化来实现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加强对人才机制的研究和实践,优化组合和科学配置不同学历、年龄、性别、专业、特长和能力的人才的人力资源,培育起有别于其他行业和其他律师所的事务所文化,才能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开展 长久不衰。 创新的目的是淡化以收费为衡量人才唯一标准的实用主义观念,强化对不同人才(当前尤其是年轻、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考评、鼓励等制度建设,尽快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和运行机制。 【业务管理方面】 。 目前多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客户)开发多为律师个人所为,案源理所当然自己据有。这样就出现了律师个人开发的案源,无论办的了、办不了都办。导致有的律师吃不了也要吃,有的律师吃不饱却没的吃。既造成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的浪费,团队协作差,又难以确保办案质量。 解决的方法是律师事务所既要统一市场(客户)开发,整合客户资源;又要按照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特长统一调配,整合人才资源。 具体细化就是要制定市场开发规划和实施方法,建立案源报告、审查、奖励和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配制度,建立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制度。 创新的目的是淡化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和执业的个人化、自由化倾向,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