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那么,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那么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那么,充分表达私权自治(合同法),一定范围限制高利率。但是对高利率没有明确的解释,对什么属于高利率等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利息纠纷各地法院处理不一,适用法律上、理解和认识不统一,保护的程度不同,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法治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