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副厂长、副局长、副经理的平安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详细意见,组织落实。2组织编制年度平安目的打算,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施行。3强化平安消费,健全、落实各消费车间的平安消费责任制。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打算,做到工程、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催促施行。5协助行政正职详细组织定期的平安大检查活动和平安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觉察的咨询题包括严重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6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平安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平安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改造本人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精确性负领导责任。7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本企业每月一次的平安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平安消费碰头会,及时确定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咨询题。8经常深化消费现场、班组,掌握平安消费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平安消费经历,落实平安奖惩方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车间或班组一级的平安分析活动,进展一次消费现场夜间。9按照消费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治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不到三不放过“,即事故缘故不清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遭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