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操作规程 1. 目的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平安性、正确性。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场管辖区内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3. 职责1) 消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设备操作。2) 工程部当班同事负责检查监督工作。3) 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消控中心的操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外送维修的联系工作。4. 工作规程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乱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该系统。2) 当报警器收到故障信号后,首先按下报警的“消音按钮后,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3) 当报警器接收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按钮,并立即通知平安小组报警组同事到现场进行核实。假设是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做好记录,按下“复位按钮。假设证实发生火灾应立刻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救火,并挂“119通知消防支队前来救火。4) 发生火灾后,应按如下规程操作:i. 翻开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ii. 非消防电源切除。火警发生后,按下相应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按钮,切断该区域电源。iii. 启用消防播送火灾发生后,翻开消防播送开关,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及灭火、疏散预案的规定处理。iv. 火灾过后,将所有系统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