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国税部门在开展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部门互动,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创了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新局面。为此,笔者结合XX县区国税局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略作探讨。 一、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实践 自x年4月份,XX县区总工会委托国税机关代收企业工会经费以来,XX县区国税局在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4年来,先后受到县委政府、县总工会通报表扬,并于x年被市国税局、市总工会授予国税系统工会经费代收先进单位称号。 1、健全了规章制度。成立了工会经费代收办公室,安排专人具
2、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管理方法、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规程和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按季与县总工会召开工会经费代征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为争取工作主动,在宣传辅导上,采取以会代训、上门宣传、电视公告、申报窗口发放资料、单独辅导等形式,为全县工会经费代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底。 2、标准了费源册籍。一是推行部门互动。加强与县总工会、地税部门等部门联系,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缴费单位数据资料。二是开展费源清理。加强与税源管理部门的配合,在辖区边清理户籍、边宣传政策、边调查摸底、边填写登记表,及时掌握了企业最准确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
3、金基数,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有效。三是开展信息采集。对全县辖区内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了信息登记,填报了缴纳工会经费信息登记表。 3、明晰了岗位职责。一是标准操作程序。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与代收工作相适应的操作程序和征收台帐,及时将代收的经费划入省总工会在各地开设的归集专户。二是落实岗位职责。对内部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方案统计股负责代收票据的统一管理,工会经费的收缴、开票及入库核算;稽查局负责偷逃费的查处;工会经费办公室负责户籍管理、政策宣传、催报催缴、编制报表和台账及内外联系。通过职责的明确,标准了工会经费代征的运作程序。 4、强化了考核力度。一是启用工会经费代收系统。在
4、广泛宣传和采集信息的根底上,完成了工会经费征管软件的应用、安装、调试,进行了业务培训考试,确保了x年4月1日工会经费代征系统的启动运行。二是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在制订目标责任考核方法时,将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方法进行考核,按季考核申报率、入库率、代征任务,结帐到分管领导和管理线,兑现到具体人员,确保申报率达标和工会经费任务完成。并由信息中心开发出工会经费代征考核软件,以便考核人员查询代征申报入库情况。三是加强代征工作督办。定期与税收管理员一起深入企业缴费单位进行宣传、协调,按月在局办公网通报工会经费征收进度,按季召开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协调会,通报代收任务完成情况。 二、当前代收工作中存
5、在的问题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涉及到执法政策、部门配合、职责划分等诸多因素,在日常代收工作中出现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存在偏差。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对于国税部门来说是个新生事物,是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拓宽,国税工作领域的创新和探索。因此,局部税务干部片面的认为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是主管部门的事,税收才是自身的本职工作;有的认为只考核税收收入任务,不考核工会经费代收任务,是软指标,收多少无所谓;甚至有的单位没有把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全局性税收工作安排、部署及考核之中。以上错误思想倾向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产生消极的影响。 2、执法依据不准。工会经费代收与税收工作是
6、两种不同性质工作。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拖延、拒缴、抗缴税款行为,可依据税收征管法对其加收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纳税人的刑事责任。工会经费征收的主体是工会组织机构,工会经费的日常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拒不交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并未规定具体的处分措施。而现行税务机关只是被聘请的代征机构,只有征收权,没有处分权,对拖延、拒缴、抗缴工会经费的行为,税务机关没有有力的征管手段和法律保障。 3、部门间不协调。工会经费征收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工会、税务、银行、工商等行政部门间相互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信息。目前,各部门对工会经费征收工作还未形成
7、共识,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定期联系制度不健全,工会经费的代征主要还是依靠国税部门一家完成,其和谐的外部协费、护费环境还待进一步完善。 4、缴费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工会法明文规定。“只要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都是缴费主体,有义务缴纳工会经费,不得拖延、拒交、抗交工会经费。从目前企业单位缴费情况来看,局部单位缴费意识差,少数企业单位存在瞒报、虚报、少交工会经费的现象,拖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会经费的正常代收。 三、加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建议 1、部门配合,取得支持。国税机关和当地总工会应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最好促成党委、政府下发专门文件,取得“尚方宝剑。与
8、此同时,要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工作协调,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与工会、银行等部门召开联系会议,商讨具体事宜,解决工会经费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拓宽渠道,强化宣传。以县总工会为主,国税机关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宣传。一是媒体宣传。利用电视、播送、网络等媒体工具,集中一段时期进行宣传;二是上门宣传。组织工会干部和税收管理员深入缴费单位发放资料,宣传有关法规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依法缴费的意识;三是阵地宣传。在国税机关原有的公示栏中增加代征工会经费宣传专栏,在办税效劳厅设立咨询台进行宣传讲解;四是会议宣传。召开辖区企业代征工作恳谈会,强调工会经费是依法征收,提高依法缴费的自觉性。 3、跟踪
9、效劳,提高质效。国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一项新的任务,在运行中势必会出现许多始料未及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精心谋划、组织实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代征人员应以高觉悟、高质量的工作,赢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使和谐国税不但不受负面影响,而且有新的开展。首先要熟悉相关法律。代征人员要熟悉税务和工会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熟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文件。面对代征初期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反对的不利局面,应表现出税务干部“法规娴熟,思路清晰,言语文明,态度和蔼高素质,使缴费单位既听得明白清楚,又感到如沐春风,愉快上缴。在代征工作初期,还可以在办税效劳厅内固定12名工会干部,会同税务干部现场办公,负责解释宣传。另外要标准代征流程。将代征工会经费操作方法和流程示意图,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示,让缴费人明白工会经费代收的范围、比例、申报缴纳程序、处分措施等操作规程。并在办税效劳厅专设“工会经费代收窗口,配备专用微机,并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申报审核、开票,让“缴费人享受方便、快捷的优质效劳。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