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的任务 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文件 青劳鉴2022231号 关于印发XX市劳动能力鉴定 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管理,标准工作程序,统一文书式样,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我们制定了XX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重要性。工作规程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根底。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劳动保障局、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规程的具体内容,熟练运用到
2、实际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各区、市劳动保障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对有关单位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鉴定对象双方劳动能力鉴定知识,共同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 三、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规程实施过程中,各区、市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有关内容,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反响。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XX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印发XX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方法的通知(鲁劳鉴发20228号
3、)、关于印发XX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方法的通知(青劳社20221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医学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劳动者伤、病情况和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并作出技术性结论的活动。 第三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鉴定专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标准。 第四条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驻市内四区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
4、驻五市三区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应由用人单位盖章申报;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的病退或退职劳动能力鉴定, 3 由负责为其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的部门盖章申报。 第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所作的医学检查、化验结果负责,鉴定专家对各自诊断、鉴定意见负责,鉴定专家组长对本专家组作出的鉴定结论负责。 第六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鉴定专家,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泄露被鉴定人病情及隐私。未经被鉴定人的同
5、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被鉴定人有关的信息,也不得向被鉴定人提供鉴定专家的相关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系被鉴定人经治医师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鉴定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执行。被鉴定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诊断的费用,应按本市物价部门统一标准执行。 4第二章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 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接受以下工程的鉴定、确认申请: (一)职工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 (二)工伤职
6、工对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意见有争议确实认; (三)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确实认; (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五)工伤职工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鉴定; (六)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七)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八)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九)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而提出的复查鉴定; (十)有关部门委托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主要是: 1、本省和省内其他市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2、法院、劳动仲
7、裁等有关部门委托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3、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委托的丧失劳动能力、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接受鉴定、确认申请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和复查鉴定 1、XX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领取或从青岛劳动保障网上下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工伤鉴定一年后申请复查鉴定的还应提供初次鉴定结论复印件。 (二)疾病与工伤(职业病)
8、因果关系的鉴定 1、XX市职工工伤相关工程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领取或从劳动保障网上下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现疾病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三)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实认 1、XX市职工工伤相关工程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近期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4、停工留薪期通知书和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 (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实认 1、XX市职工
9、工伤相关工程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实认 1、XX市职工工伤相关工程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4、协议医疗机构是否旧伤复发确认表; 5、革命伤残军人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的,还应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及评残呈批报告表等有效复印件。 (六)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病退、退职、医疗期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1、XX市劳动能力鉴定申
10、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鉴定病种的相关病历及检查报告、化验报告; 3、所在单位按规定出具的病退公示证明; 7 4、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还应提供职工供养亲属确认表。 申请鉴定以下病种的,须另外携带以下材料: 1、肿瘤病患者,须携带手术纪录、病理报告,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应提供确诊病情的相关化验结果、影像学资料; 2、癫痫病患者,须携带系统服药治疗2年以上的就诊病历; 3、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须携带系统治疗的就诊病历; 4、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须携带系统治疗2年以上的就诊病历; 5、精神分裂症患者,须携带系统治疗5年以上的就诊病历; 6、难治性情感障碍患者,须携带系统
11、治疗5年以上的就诊病历。 (七)本省和其他市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法院和劳动仲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1、当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函; 3、相关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八)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XX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 3、委托鉴定合同; 4、相关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十)被鉴定人因病、伤情况较重申请出诊鉴定的,除按上述工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申请人或其亲属还应写出劳动能力鉴定出
12、诊申请,说明申请人目前病、伤状况及申请理由,并附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 第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规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2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三条以下情形之一的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予受理: (一)申请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病情没有明确诊断的; (三)职工工伤或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以内的; (四)工伤(职业病)鉴定后一年内,就相同部位再次提出鉴定申请的; (五)已作出委托鉴定结论的,就相同部位再次提出委托鉴定申请的;
13、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第十四条以下两种情况应分两次申请: (一)申请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应在鉴定结论送达后才能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二)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应在鉴定结论送达后才能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第十五条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出具XX市劳动能力鉴定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上应载明具体的鉴定查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以及领取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时间等内容。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持XX市劳动能力鉴定受理通知书到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财务窗口交费。 第三章劳动能力鉴定的实施 第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做好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社会
14、保险业务办理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对鉴定材料审核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并将相关资料转交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根据申请人所申请鉴定的疾病病症或伤残部位划分出医学科别,根据每次鉴定人数和医学科别划分情况,从医学专家库中按照科别随机抽取专家,3人一组组成专家组,并于鉴定日前一天通知鉴定专家。 2023第十八条申请人按规定时间携带XX市劳动能力鉴定受理通知书中所规定的资料及检查化验费到指定鉴定医疗机构参加鉴定。 第十九条鉴定开始时,申请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对鉴定人员信息表上的伤残部位或病种进行签字确认,然后进入鉴定区域。 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三人一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体征检查,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化验的要当天作出相关结果。 第二十一条鉴定专家结合被鉴定人病历、现场体征检查记录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各自诊断、鉴定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形成专家组初次评审意见,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初次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