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局纪委诫勉谈话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状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加拒腐防变和抵抗风险力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必需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和留意实效的原那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疼惜干部。 第三条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本方法适用于x局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诫勉谈话是指x局党委、纪委针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消逝苗头性问题时,对其进行准时谈话,提出诫勉要求。 第五条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一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根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三工作中消逝重大失误的; 四组织觉察存在可能酿成严峻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第六条x局诫勉谈话一般由分管的党委委员主谈,如状况需要,也可建议党委一把手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诫勉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供给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依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把握的状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诫
3、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说明态度。 第八条诫勉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二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状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状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处存档; 三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答复和陈述问题,供给有关状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 四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状况。 第九条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状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赐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制度由x局纪委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