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工作。 2、工作时间内不得干私事,因公外出要向科长报告。 3、上班着装整齐、清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4、先办急事,后办缓事,杜绝拖拉作风。 5、服从科长安排,积极完本钱职工作。 6、发生有疫情、过失事故要立即向科长或中心领导报告。 7、科室贵重器材、生物制品等要专人专库保管,进库、贮存、领用、领发都要有明细账目,要帐物相符。定期检查,防止丧失、积压、霉坏。 8、科室资料要专人专柜保管,定期收集归档,外单位借阅须经科长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免疫规划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业务、
2、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年工作方案与方案,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实施,参加主要业务的实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按时总结向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进行汇报。 3、组织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4、主持召开科务会议,检查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催促检查科室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随时向院领导反映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新生儿月报管理制度 1、为及时掌握全乡新生儿出生情况,全乡实行新生儿月报制度及流动人口儿童主动搜索制度。 2、新生儿月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不准弄虚作假。 3、承担方案免疫工作的每位村医在每
3、个月28日前必须把区域内当月发现的新生儿和流动人口儿童填好报告卡,交到防保组,由防保组进行登记并统计上报。 4、防保组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全乡的新生儿数上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1、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所管辖区内,收集辖区内新生儿及流动儿童相关资料,及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流入流出情况。 2、例会制度。指定辖区内的村(居)负责卫生等有关人员作为方案免疫联络员,定其召开例会。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每月新生儿及流动儿童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及流动儿童资料。 3、及时查访。主动搜索辖区内新生儿及流动儿童。非本辖区儿童,及时
4、转卡,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4、登记入册。属本地段辖区内的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并按照方案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催促家长及时来医院接种相关疫苗。 5、资料保存。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相关资料入册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流动人口方案免疫管理制度 1、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管理方法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2、对在本地段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4、每月组织方案免疫人员到流动人口
5、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通知其接受预防接种。 5、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新生入学时学校收集7岁以下新入学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并进行查验,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及时补种疫苗。 6、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性宣传发动,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方案免疫监测制度 1、接种率的监测。实行平时监测与定期监测相结合。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两个行政村20名24月龄内儿童进行上卡、“五苗接种率、接种通知单送达情况监测。每半年对各村进行一次接种率监测,以了解和评价工作现状。 2、冷链设备的监测与平安注射的监测。每天要
6、对冰箱、速冻器进行两次温度记录,每年要对各村的冷链设备进行一次监测。每次运转要对村医进行平安注射监测。 3、方案免疫针对疾病的监测。要系统收集传染病资料,开展方案免疫相应疾病的监测,制定和标准相应的疾病的监测,制定和标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 方案免疫考核制度 1、为了解和评价本乡方案免疫工作现状,实行方案免疫考核制度。 2、方案免疫工作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3、卫生院防疫负责人在每次运转结束后,与辖区各村医人员对两个行政村20名24月龄内儿童进行上卡、“五苗接种率、接种通知单送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4、每年年终进行考核一次,以了解和评价本乡方案免疫工作的
7、现状。 5、年终根据年初卫生院与村医签订的卫生防疫工作目标管理内容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 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1、凡业务活动形成的调查资料,录音、录像、事故处理文件、科研材料以及上级来文、贵重仪器说明书等,均应收集归档,统一管理。 2、资料档案要固定专人收集、登记、积累、整理,资料至年终或专题工作结束时应立卷归档。 3、资料档案划分为。绝密、机密和一般三类,永久保管和限期保管三种,属限期保管的,到保管期限时重新审定。 4、参加会议带回的资料,应专门立卷,集中统一保管。 5、查阅业务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时,须经科长或中心领导批准;索取资料时,应收工本费。 6、调开工
8、作时,应办清交接手续,不得个人带走。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级医务卫生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时间: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于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或网络报告;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网络报告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疫情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前方可上报。 3、疫情报告的时间性和质量列入年终考核评比。 4、对白喉、脊髓灰质炎(包括afp病例)、麻疹、甲肝、新破、乙脑、百日咳病例要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清学诊断和病原学诊断,对确诊有困难者可
9、上送标本。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按预防接种工作标准要求定点接种或上门接种相结合的形式。 2、使用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3、及时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要求本地儿童出生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4、预防接种卡、证保管。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卡或注销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 5、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要工作衣服、帽、口罩,佩戴胸卡,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
10、参加接种工作。尚未完成根底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 6、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7、接种时及时将接种情况记入预防接种卡证并预约下一次接种时间,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疫苗和冷链接种器材管理制度 1、及时制订疫苗方案,并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疫苗注射器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置疫苗。 3、疫苗、注射器的出入要有登记,帐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报废数量、领取人签名等。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温度记录。 5、按照疫苗
11、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那么,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6、冷链设备要有专室专人管理,建档建帐。要求有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厂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 7、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冷冻室和冷藏室内分别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两次,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 8、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冰箱门内不得放置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1、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
12、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2、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史、接种反响史等。经询问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3、接种前通知家长本次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响,可能出现的异常和必要的本卷须知等。 4、按照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5、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接种日期、疫苗批号、接种者签名等工程的登记。 6、离开接种门诊前应做好下次接种疫苗的预约工作。 平安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注射必须是正规厂家
13、的合格产品。 2、接种室于每天下班后须用300-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各种物体外表和接种工作台面进行擦拭,用湿拖把拖地。接种室安装紫外线灯用来空气消毒,消毒照射1次/天,并做好记录。 3、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目前健康状况和既往过敏史等。 4、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有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超过有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5、接种时核对姓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有效期。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6、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不消毒液的防刺破平安盒内。 7、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接种人姓
14、名。 8、接种后须观察15-30分钟前方可离开。 9、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2023、医疗垃圾应由正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收集处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响事故处理制度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响诊断处理小组。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医院的神经科、内科、儿科、传染科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医师和检验技师组成。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及其个人发现异常反响的,要按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3、接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响报告后,异常反响诊断处理小组负责人要组织进行调查讲座确定诊断并作出明确结论和处理意见,报上级异常反响诊断处理小组备案。凡非经异常反响诊断处理小组诊断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响一律无效。 4、凡确因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响所用去医疗费用,在卫生行政事业费中开支。 方案免疫培训管理制度 1、为了提高方案免疫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2、积极培训村基层防疫人员。按方案举办培训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业务水平。 3、卫生院防疫人员积极参与上级培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