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工作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积极推进财税投融资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节能减排机制建设;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抓好社会领域改革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加快机构改革、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根本经营制度、推进涉农体制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开展、推进担保体系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
2、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2223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这一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开展的难题,为实现“科学开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和聚焦“京津
3、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202223202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机构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市级机构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适时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 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创新动态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推行政府部门“会审制、各县(市、区)、x开发区常务会议“旁听制、工程建设领域“十公开制度,使三
4、项工作走上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下大力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创新公开载体,方便群众办事;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市监察局牵头)。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市综合执法局牵头)。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与省政府拟公布取消调整工程搞好衔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推行首办负责、效劳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抓好系统向县级的延伸,逐步形成全市性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系统。拓展效劳中心工程建设的功能,继续推进“分中心建设
5、,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批效劳平台。探索实行建立联审机制,搭建重大、重点工程效劳平台(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中心牵头)。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改革调整,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严重亏困企业和“空壳企业通过改制重组、破产淘汰等途径加快退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增资扩股等方式,加快推进根底设施、公用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一般竞争领域的优势企业实施“开放式改组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程序标准操作企业改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继续下大力妥善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稳固扩大改制成果,促进企业和谐开展(市国资
6、委牵头)。 5、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机制。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契机,修定完善加强国有资产根底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制度,为依法监督管理、依法经营决策提供科学标准的制度保障;继续做好经营业绩考核、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财务预决算、外派监事会等根底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出资人权益;强化以国有产权权益为核心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标准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和保障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投资等各个环节风险点的控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国有资产平安运行(市国资委牵头)。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6、稳定和完善农村根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
7、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健全以县乡效劳平台、村街效劳站为依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流转行为标准化(市农业局牵头)。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标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标准开展土地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市国土局牵头)。 7、推进涉农体制改革。稳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市林业局牵头)。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市农业局牵头)。严格执行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涉农补贴标准;健全农业补贴方法,完善补贴
8、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种粮农民的收益(市财政局牵头)。 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展 8、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开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继续完善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逐步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抓好创业辅导、人才培训、信用评价等效劳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9、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担保体系,整合担保资源,提升担保能力,力争建立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五、积极推进财税投融资金融体制改革 202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预算工程库建设,进
9、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工程库和财政预算工程库。加大绩效预算实施力度,积极推行工程绩效评价。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整合、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市直继续扩大公务卡结算制度试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编制采购预算、改革采购方式、标准运作程序等方面寻求突破。发挥政府采购引导功能,促进节能降耗和科技创新(市财政局牵头)。 11、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管理方法(市发改委牵头)。 12、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开展金融产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
10、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环境,扩大金融机构主体规模,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落户x。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壮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开展。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优化信贷投向,对符合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展政策的企业,通过开展票据融资、贴现和再贴现等融资功能予以扶持。探索开办企业直接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对优质涉农企业签发、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分局牵头)。 六、加快节能减排机制建设 13、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约束、价格指导、市场投入、生态补偿、要素联动等环保机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
11、审查方法配套措施,标准节能评估和审查行为,严把新工程能耗关。对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实行严格的禁(限)批制度,加快钢铁、建材等重点耗能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严把环保准入关,对建设工程环保审批,严格落实新建工程总量控制制度和“减二增一、“减一增一政策,对没有总量指标的,坚决不予审批。加快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与财政奖补资金挂钩的机制(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 七、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14、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开展上市培训,切实增强企业上市融资意识和能力;加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积极培育上市资源,引导拟上市企业进行股份公司改造,为运作上市奠定根底;
12、强化上市推介效劳,加强与券商、中介机构联系,积极做好重点目标企业上市推介(市国资委牵头)。 15、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开展现代流通组织,推行现代流通业标准化体系,促进流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健全农村流通市场体系,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努力提高农家店的信息化水平和覆盖面(市商务局牵头)。 16、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以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启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开发工作,努力实现涉企相关部门信用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启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完成首批11家单位个人公共信息采集工作,积极推动“x便民卡工程的实施。
13、培育信用市场,加快推进信用产品应用。严格失信惩戒,加强信用预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和社会效劳机构对自身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市信用办、市人行、市信息产业局牵头)。 17、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促进人才资源流动的市场机制,推进城乡统一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就业工作由以城市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大力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大人才网络整合建设力度,强化与京津及全国重点院校网络的链接与合作,实现市、县、乡三级人才网络的贯穿,提升网络功能,完善网络信息查询、业务咨询平台,进一步促进供求双方交流沟通(市人事局、市劳动局牵
14、头)。 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8、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由分散、灵活就业向稳定、规模就业转变。扩大就业规模,促进由行政推动就业向工程带动就业转变,2022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动态归零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市劳动局牵头)。 1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城镇职工根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扩大统筹范围和统筹层次,抓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社会保险标准化、
15、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业务“五险合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效劳。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到达80。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再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23,进一步提高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保证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市劳动局牵头) 20、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45元的,纳入城镇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2300元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立城乡低保水平与全国平均保障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确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探索创新医疗救助方式,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农合及城镇居民根本保障试点的衔接工作,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市民政局牵头)。 2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标准和落实公务员津补贴制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牵头)。 22、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住为目标,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为主,以经济适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