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人保局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化管理步伐,建设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更好掌握全市高技能人才资源,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管理和效劳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范围 我市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步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表?要求,如实登记本地区、本系统内高技能人才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表格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经职建科审核无误后,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登陆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信息网,按照?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数据操作说明?操作要求,将人才信息导入至信息库内。导入完毕后,可实现高技能人才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和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建立人才信息库,是我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根底性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施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采集各类高技能人才信息。要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和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对人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高技能人才信息全面、准确,实现动态、实时的管理及资源共享。 2、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登记各行业领域涌现出的高技能人才,已入库的各类人才如有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等重要信息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和上报,保证信息库数据翔实准确。 3、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建设采取“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那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即可分期分批将整理完备的?市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表?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导入。全部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在年11月30日前完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