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放区区长平安生产责任制 抽放区区长是抽放区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抽放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平安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区及岗位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规划、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矿平安生产规划及年度、季度、月度生产方案;参与制定并落实矿“一通三防管理相关制度。3.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区各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方案4.组织实施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方案。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5.推广应用钻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组织钻探专业重点课题攻关。五、催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及时
2、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6.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一通三防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7.催促本单位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催促落实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催促落实钻探工程平安技术措施。8.参加矿调度会,汇报钻探异常情况,提出问题处理意见或建议。9.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排查井下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六、参与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0.参与实施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实施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八、考核平安生产工作12.贯彻执行矿平安生产目标考核方法;制定并落实本区平安生产目标考核方法。13.负责定期向本部门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平安生产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14.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落实调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15.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