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 XX县区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实行 “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开展壮大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开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严格各项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等有关规定,XX县区从而年起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实行“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党员工作中,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上报材料和党委在审批过程中做到“三全、坚持“四严。 “三全,即。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要求转正的申请等个人材料齐全;组织考察
2、、政审、(总)支部同意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转正式党员等党组织的材料齐全;上级党组织谈话意见、批准文件等党委的材料齐全。 “四严,即。严格审查支部大会的决议,看是否按规定程序吸收;严格审查考察材料,看被开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严格审查培养人意见,了解组织对开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严格审查各项手续,看各种材料的填写及应履行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 二是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和党委在开展党员工作中,分别坚持做到“五公开。 党总支、党支部坚持做到。对要求入党人员的名单公开;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开展对象的根本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公开;被培养对象的培养人和开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公开;支委或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名单及意见公开。 党委坚持做到。党委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意见公开;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结果公开;开展党员工作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即把党员、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党内外公开;举报 公开。 三是党委在讨论审批预备(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党员时,做到“六不批,即: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不够一年的不批;没有经过政审和政审材料不全的不批;入党前未经过谈话的不批;入党手续不全的不批;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未查证的不批。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