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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研发中有关物质研究思路之我见-谢沐风.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98138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417.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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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s 2013,44(11)1174有关物质研究已成为仿制药研发的“重中之重”。我国自 2007 年修订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以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大量有关物质研究指导原则、指南、电子刊物等,且该研究也已成为中心较之前的评审提高最为显著的一项指标要求和技术门槛。同时,各国药典以及国内的进口药品质量标准也对有关物质制订了翔实、充分的质控指标。再者,前些年国内注射剂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层出不穷,也将杂质归结为主要因素之一。在上述背景下,杂质研究成为了近年业内关注的焦点与热点。但专业认知上的局限与偏颇,导致目前业内

2、在进行仿制药研发、药物质量评价、质量标准提高及修订时,有时过分地强调杂质研究,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与时间。鉴于以上原因,本人在总结多年审评仿制药研发资料的经验、长期从事药品检验的切身感受等基础上,提出了对仿制药研发中有关物质研究思路的一些个人思考,以期为有关物质研究中出现的“刻舟求剑、缘木求鱼”的窘境提供一些理性客观思路,仿制药研发中有关物质研究思路之我见Some Opinions on the Studies of Related Substances in Generic Drugs谢沐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 201203)XIE Mufeng(Shanghai Institu

3、te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Shanghai 201203)摘要:本文详尽阐述了进行仿制药研发时有关物质的研究思路,并针对目前业内出现的一些研发现状,提出了深刻诠释与理性观点。同时,根据自身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有关物质研究中的试验技巧与注意事项,为相关研究人员的工作开展与优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关键词:仿制药研发;有关物质;药物评价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1-8255(2013)11-1174-10收稿日期:2013-09-23作者简介:谢沐风(1972-),男,副主任药师,从事药品品质评价与研发。Tel:021-388399002683

4、2E-mail:从而将有限资源用到实处(注:本文中杂质和有关物质皆指有机物杂质,不包括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等)。1 质量标准中制订有关物质检查项的原则药品研发时均需进行有关物质研究(除非主成分为无机物),根据研究结果酌情制订质量标准。1.1 原料药质量标准即便该原料药稳定性良好,在效期内杂质无任何增加或变化,质量标准中也应制订有关物质检查项。1.2 制剂质量标准研发时应研究“原料药制成 0 d 制剂”和“0 d制剂在效期内流通(或经加速试验)”这两个环节的杂质变化情况。只要一个环节有变化(通常为增加),质量标准中就需拟定有关物质检查项;而当均未有变化时,则可不拟定,因制剂质量标准仅关注降解、变化

5、杂质,原料药中的工艺杂质由于已在原料药质量标准中予以控制,故制剂可不再要求1。对于注射剂,经研究即便杂质无变化,但为提高此种剂型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故建议质量标准中仍旧拟定,且指标可较原料药有所放宽。2 杂质谱研究逻辑树目 前,全 球 药 品 研 发 皆 提 出 了“杂 质 谱管理与信息DOI:10.16522/ki.cjph.2013.11.028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s 2013,44(11)1175(impurity-profi le 或 a list of degradation products)研究”理念,即以原研药杂质谱

6、为出发点进行仿制药的杂质研究,逻辑树为:原研制剂杂质谱 仿制原料药杂质谱 仿制制剂杂质谱。仿制制剂剂型与原研制剂剂型不同时,也可参照该思路1。需强调的是,由于临床使用的是制剂,仿制制剂的降解杂质一般情况下与原研制剂相同,而仿制原料药的开发往往“殊途同归”,工艺杂质与原研原料药可能不一致,所以该研究逻辑树与原研原料药中的工艺杂质无关,即无需对各国药典原料药质量标准项下罗列的所有杂质逐一进行研究,仅关注其中与制剂相同的降解杂质即可,否则极易陷入“画地为牢”的研发思维。3 购买数批原研制剂无论是研发还是品质评价,皆应获取至少 3 个不同时间段批号的原研制剂,并最好有近效期的样品,以知晓该时间点时杂质

7、的降解情况和含量。随后,取最新批号的样品进行加速试验 6 个月考察,进一步观测杂质降解情况和增长速率,同市场流通样品做综合比较分析。仿制药研发,建议在原研品上市后即开始购买,一年 1 个批号,测定其多条溶出曲线和杂质谱,并观测近效期时这些指标的变化情况,以更科学合理地指导仿制品的研发工作。4 六类/五类仿制药研发思路4.1 解读既有质量标准针对此类仿制药研发,建议查询所有可及的制剂与原料药质量标准;着重关注制剂,解读试验条件、质控要求与杂质限度。至于原料药质量标准,应着重关注主成分降解杂质。进口制剂质量标准中杂质往往用代号表示,研究者还是应根据以上杂质谱研究思路,着重关注降解杂质,对于不增加/

8、变化的杂质应理性考虑。需强调的是,研发时仅是借用既有质量标准的检测色谱条件和杂质限度值,至于杂质种类和个数等应根据仿制品的研发实际情况针对性地研究和拟定,绝非照搬照抄既有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06 年 8 月发布了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其中明确提出的研发宗旨为:“必要时应针对研制品种的自身特点,拟定个性化的注册标准以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不同生产单位实现这一目标的药学基础可能不同,即可能会采用不同的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的处方工艺,这可能导致产品质量控制方法的不同。因此,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不能机械地套用已有的国家标准,需要遵循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即在已

9、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制中,以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一致为目标,针对具体品种制定个性化注册标准”。该理念应用到有关物质研究,即不能过度迷信国外药典或进口标准,应秉承科学客观的理念,以测得的原研制剂杂质谱结果为准。4.2 实践既有色谱条件并予以优化色谱柱:应采用 25 cm 长普通色谱柱,以更有效增强分离效能,但也无必要用 30 cm 长色谱柱。不推荐使用超高速液相色谱3,除非普通液相色谱确实难以达到分离效果。因该试验所受干扰因素较多,难以重现,不便推广。流动相:可适当减少有机相比例,使主成分保留时间延长、各峰分离度增加,或至检出的杂质数不再增加3。供试品溶液的主成分保留时间:推荐在 1

10、5 min后,由此全部检测时间约 45 90 min。这样既可将杂质尽可能分离,又可通过调整峰宽与斜率,使保留时间较长的杂质峰即便展宽也可积分出,不会导致漏检。流速:以满足上述保留时间为宜,无需拘泥于0.8 1.2 ml/min。色谱仪性能:推荐具有自动进样装置的色谱仪,以便工作人员下班后仍可继续进行检测,提高工作效率。梯度洗脱时流动相的配制方式:科学的方式为A 相为高比例水相-低比例有机相,B 相为低比例水相-高比例有机相(英国药典大都如此);其次是 A 相为高比例水相-低比例有机相,B 相为纯有机相。A相为纯水相、B相为纯有机相的方式不合理,因为即便配置了脱气机,也易造成气泡混入,导致柱压

11、不稳、损伤仪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既有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s 2013,44(11)1176质量标准为该方式,建议采用数学转换法更改为第1 或第 2 种配制方式。需补充说明的是,水相中的无机盐、表面活性剂等的溶解方式最好采用边加热边搅拌的方法,以期达到彻底溶解、不干扰测定。梯度洗脱程序:皆可较为灵活地更改,如延长洗脱时间、调整最终两相比例、延缓每分钟变化率等,以达到分离自我样品的目的。目的:采用最终优化的色谱条件,能够将仿制原料药的各工艺杂质、降解杂质等与主成分良好分离(最好还应检测精制前的粗品,下同)。此时的系统适用性试验用

12、溶液应将杂质-主成分按浓度比1 100 配制来验证方法专属性。同时,还应进行影响因素试验(亦称强制降解试验4),用以验证各种强破坏试验条件下(高温、光照、高湿、酸、碱、氧化等)主成分与产生杂质的分离检测结果,并应特别关注 DAD 检测条件下主峰纯度,如不纯,则应适当调整色谱条件参数,将杂质分离出,此处无需检测杂质峰纯度。其他:如认为既有质量标准拟定的供试品溶液浓度、波长、进样量等参数不合理,欲进行更改,可参照文献5进行。同时,基于既有质量标准测定法的系统优化与改进过程应在申报资料中予以呈现,而非仅陈述最终结果6。4.3 测定原研制剂杂质谱4.3.1 检测时的注意事项4.3.1.1 供试品溶液积

13、分时最小峰面积的设定在对供试品溶液积分时,其中一项重要参数就是最小峰面积的设定,即杂质报告限。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在原料药与制剂中杂质研究指导原则7中的规定见表 1。表 1 ICH 对杂质研究的报告限要求样品主成分每日最大摄入量报告限/原料药2 g0.032 g0.05制剂1 g0.051 g(通常小于1 g)0.10除非既有质量标准中有低于 0.05限度的杂质要求,通常可根据以上规定予以设定。如仅进行仿制制剂研发,建议积分限度设定为 0.10;如要同时进行仿制原料药研发,遵循杂质谱研究逻辑树,建议将积分限度设定为 0.05。另一方面,这也考虑到方法学中最低检测限和最低定量

14、限等指标。国家药品审评中心 2008 年组织翻译的非专利药物杂质研究指导原则8中明确指出:“原料药生产商以及制剂开发团队进而对分析方法和质量标准进行协调,以避免出现对于生产能力而言,质量标准限度过于严格等问题”。可目前很多研究者片面追求杂质数或杂质量,将最小峰面积设定得过小(如 0.01),导致大量杂质被检出,开展大量无用研究,进而陷入研发窘境。4.3.1.2 杂质测定结果的记录保留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可。4.3.2 测定原研制剂杂质谱采用以上色谱条件对原研制剂杂质谱进行测定。如未能获得临近效期的样品,建议采用获得的最新批号样品进行加速试验,试验时间视效期而定(通常效期 2 年需加速 6 个月

15、,3 年为 9 个月,5 年为 12 个月),以观测杂质量的变化情况,并重点关注不断增加的杂质。往往在加速试验 3 个月时,杂质变化便可初现端倪。同时,建议采用 DAD 检测器检测主成分峰纯度(无需检测杂质峰纯度);如不纯,适当调整色谱条件参数,将杂质分离出。测定结果如图 1。图 1 原研制剂杂质谱测定结果4.3.3 解读原研制剂杂质谱杂质 A 和 B:随时间延长,含量不断增加;加速试验也证明,结果为 0.15 0.50和 0.20 0.68,故确定为主成分降解杂质。经核对原研制剂质量标准,通过相对保留时间定位和杂质量限度推算,确定为某代号杂质,既有质量标准中拟定限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Chine

16、se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s 2013,44(11)1177度分别为 0.7和 1.0(数字皆为举例,下同)。杂质 C 和 D:随时间延长,含量没有变化;加速试验也证明不增加,故推断为主成分原料药中合成中间体杂质或辅料峰。检测结果分别在 0.330.35和 0.07 0.08间波动。4.3.4 测定仿制原料药杂质谱美国 FDA 发布的仿制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1中明确指明:ICH 在新原料药与新制剂中杂质研究指导原则中的许多建议完全适用于仿制药研究,故积分限度参照“4.3.1.1”项下设定为 0.05。测定结果如图 2。图 2 仿制原料药和仿制制剂杂质谱测定结果杂质 A 和 B:3 批样品 0 d 时含量应等同于原研制剂起始点含量,加速试验证实不断增加,且未超出限度值。杂质 C:经研究确证为合成中间体,即合成工艺中引入的杂质。要求如下:3 批样品 0 d 时的含量不大于原研制剂(如为 0.31 0.33),加速试验证实不增加。杂质 D:未检出,说明该杂质为原研制剂特有杂质,勿需再研究。杂质 E 和 F:仿制原料药中特有杂质,3 批样品 0 d 时含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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