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平安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政府的相关平安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平安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方法。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徽贵航特钢平安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三、职责3.1公司平安环保部主要职责(1)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平安工作文件与精神。(2)制定公司年度平安、消防工作方案。(3)制定各类平安管理、消防制度,组织平安宣传教育。(4)实施日常平安工作管理,落实平安措施,组织平安检查。(5)报告各类平安生产情况。(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关系。3.2部室、车间平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落实企业平安工作方案和平安责任状,制定具体实
2、施措施。(2)贯彻执行平安管理制度。(3)协助、配合进行平安工作检查,落实平安整改措施。(4)组织部室(车间)进行平安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平安工作任务。3.3、工段(班组)平安管理职责(1)执行平安工作日常检查。(2)落实平安措施。(3)组织平安培训与学习。(4)及时报告平安情况。四、内容与要求4.1设置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1)董事长担任平安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副经理担任副主任。(2)委员会成员为公司平安员、各部室、班组行政负责人。(3)委员会成员接受平安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平安知识和能力。(4)平安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平安工作和
3、布置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4.2设置公司三级平安管理机构-公司级、部室(车间)级和工段(班组)级。(1)公司成立平安管理机构平安环保部,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各部室、车间按规定配置平安专(兼)职人员。(2)各部室、车间应相应成立平安领导小组。(3)各班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由工段(班组)长负责或指定一名兼职的平安管理员,负责工段(班组)平安管理工作。4.3以下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1)公司安委会主任、副主任。(2)公司安委会成员。(3)公司平安环保部部长。(4)公司平安专业管理人员。(5)各部室(车间)专职平安专业管理人员。4.4上述被任命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平安管理知识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平安生产专业知识和平安生产工作经验、并由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平安培训,持平安资格证上岗。4.5各级平安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管理工作负全面职责。4.6公司在成立各个平安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4.7公司在任命各位平安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