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掘进副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掘进副队长应积极协助掘进队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掘进副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平安消费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贯彻执行矿山平安法、煤矿平安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施行作业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措施。第2条 协助队长搞好平安消费和现场治理,搞好现场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第3条 按照分工责任,抓好平安消费,完成消费任务,抓好设备维修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第4条 负责分工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组织落实。第5条 参加有关会议,对所辖范围的工作,按照整体安排参与制定月度、年度工作打算,并组织落实。第6条 严格执行
2、区队的跟班盯岗制,现场执行好走动式治理,对重点部位进展监控,监视检查本区队施工现场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平安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对现场工作及时进展监视检查,处理消费中出现的征询题,组织各类事故分析,提出事故报告,确保平安消费。第7条 组织好新旧工作面设备的验收和移交。第8条 制止违犯规程的违章操作行为,对误操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9条 对现场消费人员有指挥权,杜绝违章指挥,班前会监视本区队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平安料想(提出平安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对本队人员的工作进展检查和考核。第10条 有权回绝执行有明显错误的命令和违章指挥。第11条 完成上
3、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第13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供风、供水、通讯设备等六大系统齐全完好,按矿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避灾演练,提高职工灾祸防范认识和避灾才能。第14条 发惹事故后,要保持平复,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汇报矿调度室和平安监察处,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当事故无法操纵时,要组织职工迅速平安撤离危险区域。二、责任追查第15条 以上条款如有一条及一条以上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并视情节给予100300元罚款;造成严峻后果,未构成犯罪的,按矿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分析情况进展处分。第16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