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期间将入党乐观分子佳作转到实习单位进展,是否合规?党建百科党务学问:大三期间将入党乐观分子材料转到实习单位进展,是否合规?更多党建党务学问汇编.答: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其次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需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实行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照旧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