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堡堕暄笪堡苤查!坚堡2 旦筮垫鲞堂王!g!鱼丛!塑丛亟塑2 Q 照:!亟垫坠照墅丛塑新形势下依法行医的几点思考石英依法行医,是在新形势下行医的基本方针,也是摆在医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们要更新观念,正确认识依法行医与医院建设的关系,加强法制建设,把依法行医落到实处。一、依法行医是医院建设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要(一)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医院建设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是医院作为价值主体,置身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具有受价值规律支配进行自我调整的特性。因此,对于医院和医务人员来说,要重视进行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调整,这难免对医疗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二是医疗体制正处在转轨过
2、程中,由于某些问题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容易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三是在社会体制改革过程中,患者对某些政策的不满,往往容易发泄到医院。四是某些新闻媒体的不良误导,增加了矛盾双方的压力及医患双方的不信任感。另外,巨额索赔的报道客观上刺激了一些人趋利的不良动机。五是群众的维权意识日渐加强,患者开始认识到医患关系确定为服务和被服务关系,希望在就医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及监督权,主动参与医患之间的互动。六是医务工作者素质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别。七是医学的复杂性和医疗的风险性、医疗的不可预知性与病人及家属对疾病康复的高期望值之间存在差异,难免产生矛盾。八是近年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护理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陆续出台,目前我国已有2 0多部卫生法律,数百部卫生法规和规章,法学家们认为这是社会迈向法制化的又一体现,是社会的进步。随着医疗法规的逐步强化,需要医务工作者不但要有良好的医术,还要有全面的法律知识。(二)新时期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医院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医疗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从诊治一般疾病的常规方法转向更全面、更系统的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诊治。一方面,高技术的诊治需要高技术设备,医疗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也作者啦位:1 0(0)8 0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4 7 7 工作研究越来越趋向于技术咨询、技术合作、仪器的购置或共同开发、利用社会科技资源、科研
4、人才和科研成果等,这就需要依法行医,明确有关各方面的责权利。另一方面,医疗设备的高科技化,对其使用与维修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不规范的操作不仅会影响设备的效能,还可能引起重大的事故,导致诊疗失败。坚持依法行医,把行之有效并经过科学验证的常规、技术规范上升到医疗法律、法规的高度,能够确保人与设备的最佳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诊疗水平。同时,对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有明确的界定。(三)医疗理念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疗需求的变化,医疗服务质量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已涉及诸如工作效率、费用控制、服务态度、对病人需求的及时反应、对病人价值观的尊重、服务的可及性等多方面因素,成为医疗机构人员
5、素质、技术、服务水平、设施环境条件、费用水平及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医疗理念的转变还体现在对医疗安全的重新认识上。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前提和最基本的要求。医务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包括检查、诊断、治疗、康复等,凡是涉及患者安全的问题,都是医疗安全问题。不注意医疗安全,很可能对病人造成直接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对医疗安全的认识要高于一般医疗质量的认识。二、更新观念,正确认识依法行医与医院建设的关系依法行医方针的确立,标志着医院建院治院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大发展,是医院建设适应新形势的必由之路。要实现由传统的治院方式向依法行医转变,首先要更新观念,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旧思想的
6、影响和束缚。在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正确认识依法行医与医院建设的关系。(一)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长期以来,医院的管理方式是以行政管理为主,领导的意志、主观随意性较大。现代医院管理方式应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管理者应知法、遵法,能够运用法律来规范管理行为,使整个医院的医疗工作在法律范围内运行。万方数据4 7 8 生堡医暄笪理盘查2 坚堡2 旦筮垫鲞埴王!逝!曼唑丛迥!:垫坚:堕垫曼麴幽l 鲤(二)加强医院建设、为依法治院提供基础和动力:市场经济本质是一种法制经济,法制现代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首先,患者、医院服务者,即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必须由法律来保障;其次,患者、医院服务者的行为必
7、须由法律来规范;第三,患者、医院服务者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调节;第四,市场规则必须由法律来统一;第五,政府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来规范和约束。(三)加强法制建设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医院的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医院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依法行医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有人担心,强调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会降低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削弱思想政治工作的威力,这种担心实际上反映了认识上的一种误区。思想政治工作并不排斥法制建设,法制建设也不会削弱、更不会代替思想政治工作。二者同为医院建设的重要方面,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互相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
8、员的政治觉悟,团结全体医务人员为医院的宗旨而奋斗。法制建设则是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内容以及各种职责、任务,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以其特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保证贯彻执行。(四)加强法制化、制度化以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医疗质量是医院建设水平的集中体现。实行依法行医,强调医院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是全面提高医院医疗质量的有效途径和可靠保证。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各类医务人员的职责、任务,实现权利义务的统一,能够大大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医疗设备的现代化,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而在科技资源的开发利用并最终转化为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完备的法律制度起着组织、协调和保证作
9、用。医疗质量是人的素质、医疗体制、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后勤保障等诸多因素构成的系统,必须建立科学严密和稳定的行为规范,并以法律、法规、条例的强制性保证其实施,这是新形势下医疗质量的客观要求。三、加强法制建设,把依法行医落到实处(一)深化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主体的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实行依法治院的基本条件。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做执法守法的模范。其次,各级医院职能部门是组织领导和指挥者,又是重要的执行者,一方面要通过自身的法制建设,提高职能部门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良好的法制形象,以此带动医院的法制化建设;另一方面,在谋划、指导、检查医院工作中,自觉做到有法有据,克
10、服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工作实效。第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医务人员中牢固树立依法行医思想。要通过法律知识灌输,使广大医务人员懂得从法律角度明辨是非,把握言行。(二)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依法办事的同时,要发挥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依法行医创造必要的氛围。要保证患者的权益,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就需要医务人员从心理、精神、技术上给予患者以关心、治疗指导和抚慰。医务人员也希望患者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疾病的诊治。(三)完善法律规章、加强内部建设、为依法行医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1 维护司法公正: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无
11、法解决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举证责任问题。此外,由于法官的素质不一,在采信证据时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执法不公,民众反映强烈。为解决这一问题,高级人民法院于2 0 0 1 年1 2 月2 1 日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提出“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医患关系中,患者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医疗机构在举证时,比患者有更多的优势,在取得证据的能力上优于患者。所以,法律在向弱势的患者倾斜。这样做,符合司法实践的发展,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2 为依法行医提供有力的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与懂法、执法的水平,通过掌握政治方向,选配任用干部和奖惩监督机制等,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
12、法律法规办事,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以人为本的职业责任及职业法律教育,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加强质量管理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法制概念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减少事故纠纷的发生。适应医疗的要求,适当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及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和方法在某些方面已不能适应,需要修改完善,尤其需要加大制定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医疗质量,要明确医疗质量的三级结构(即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重视基础质量管理,严把环节质量,制定一整套质控标准以监控终末质量,为依法行医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责任编辑张立红)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