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县民政局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开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根底,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2022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那么的通知,进一步标准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
2、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表达公开、公平、公正。(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99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22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5062人,发放低保金1056.5万元,人均补差水平到达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6155户、22535人,发放低保金2472.6万元,人均补差水平到达145元。(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
3、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
4、提高。2022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22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那么、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方法、灵活救助比例的方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138.5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56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1.1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三、落实
5、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实现救急难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22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那么,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191人,发放救助金35.7万元。四、存在的问题1、经费投入缺乏不能满足事业开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开展的客观需求。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开展而同步协调开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开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开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3、加大催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催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