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热忱地为患者效劳,提倡文明用语,札貌待患,对因效劳态度不好引起的同患者争吵和医疗纠纷,除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外,所在科室当年不评先进科室。 2、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德标准,杜绝在医疗效劳工作中出现卫生行业效劳禁语。 3、工作中要认真负责,语言文明,不推诿病人,不弄虚作假,因推诿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处分规定处理.伪造医疗文件开假诊断书,伪造涂改各种单据等,除后果自负外,并取消先进科室资格。 4、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受贿、不索要、不吃请。对受贿、索要、吃请者,根据情节轻重,除2023倍罚款
2、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5、医护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更改处方和票据,如写错需要更改时,应加盖本人章,如果私自更改票据及处方者,除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外,给予本票据及处方价值的2023倍罚款,并按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6、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在工作期间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允许与患者或其他人员打架、斗殴。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处分: (1)肇事者必须向患者、当事人赔礼抱歉。 (2)罚肇事者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肇事者赔偿患者、当事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 (4)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评优、不评先进(或影响调级)。 (5)情节恶劣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职工凡打架斗殴或违反国家治安条例而被打致伤或打人致伤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医德医风档案由纪委纠风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