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制度 盘江镇河西小学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制度 一、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平安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教导主任全面负责平安工作。 2、各班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的交通平安工作。 3、由学校交通平安负责人、各班主任及其余教师组成学校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学校的交通平安工作。 4、学校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办公室。 二、学校须将交通平安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平安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平安法规和交通行为标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中心学校及本校平安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平安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
2、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方法和交通平安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平安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平安工作同学校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平安规那么、成绩突出的学校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平安规定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分。 五、机动车管理 1.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标准,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平安行车。 2、禁止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入校,机动车在校内一律靠右行驶、减速行驶、不鸣笛。 七、个人交通平安管理。学校教师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标准,服从学校交通平安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平安的模范。 八、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教师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惩罚,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交通平安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