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承诺书 根据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杜绝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平安健康,特此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的法律义务,确保完成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告知书明确的八项义务工作。 2、全面、准确、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工程,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变更申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平安健康防护
2、要求。 3、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4、切实做好本单位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书面如实告知职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专项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按规定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 6、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逐步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改善作业场所环境职业卫生状况,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7、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和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8、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并配合对我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