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示范单位创立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省依法治省纲要?,按照县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深化“法治示范单位创立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省、市、县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立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守法,为实现“率先小康、建成强县推动卫生事业开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创立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示范创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
2、室,落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完善“法治示范单位创立的方案和方案,切实尽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掀起创立工作热潮。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法治示范单位创立标准、要求及?县卫生系统推进“法律七进暨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完成“规定动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自选动作,着力打造创立工作的特色亮点。严禁在创立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三申请检查验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法治示范创立工作的领导,确保创立工作扎实推进。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照创立标准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创立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按照创立标准见附件1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申请检查验收。 三、推荐申报 按照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经卫生局研究:推荐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巡司中心卫生院作为必查单位申报。必查单位要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法治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送县依法治县办,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