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内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削弱了监督力度 29.8的被访者认为是外表公开而实质未公开,削弱了党内监督的力度。这项调查是全国党建研究会2022年度安排的一项重点课题,其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党建研究会的重视。四川党建研究会等机构今年上半年组织了调查,涵盖地方领导、机关干部、工人、农民、农村干部等社会群体,收回有效问卷6600份。党内权力运行机制封闭对一把手监督无力调查发现,在党内权力运行上,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开放和民主。目前党内权力运行机制比较封闭,权利主要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
2、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一般都是常委会或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谈不上由党代会决策,造成党内监督体制软弱无力。在监督重点上,对一把手的监督苍白无力。目前,党内监督的各种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而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同时,有的一把手惟我独尊,听不进批评,容不得约束,成为不愿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加之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重用轻管,赋权过重,关爱有加,教育不力,使一把手实际上成为游离于党内监督之外的特殊群体,得不到有效监督。调查中,73.3的人认为应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加大监督力度。下级监督上级没具体保障民主生活会制度很少有效调查显示,上
3、级对下级的监督非常有效,而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因缺乏明确、具体、有力的实施保障,难以正常发挥功能。事实上,近年来公布的各类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大多是上级对下级提要求,而来自基层的呼声和意愿被采纳的相对较少。41.6的被访者认为应重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调查还显示,目前,党内监督更多是在干部出现不良苗头或问题时,才去制止、纠正、查处,而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制订的一些措施也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必然削弱监督作用。在6600份问卷中, 30.7的人认为,谈话诫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干部的监督很少有效。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建议党内分权制衡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调查提出了一系列建
4、议,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以党内竞选制、普选制和差额选举为重点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制定党内选举条例,规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产生方法,强化对党内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积极推行差额选举,逐步扩大直接选举,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逐步推行党内竞选制和普选制。-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党内活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党员公开。-明确划分党内决策、执行与监督三权,建立健全党内分权制衡制度。将党的决策权、执行权从党委的权力框架中别离出来,分设党委会、执委会和纪委会,从根本上解决党内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建立各级纪检机关垂直管理、独立办案的制度。党的地方各级纪委直接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并对其负责,地方和部门纪委有权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党内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削弱了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