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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99132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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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工作的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对购进药品加强质量验收,针对库存药品的保管养护,对出库药品保证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购进药品验收人员检查来货,随货同行票据所到的货单位、品名、规格、厂牌、批号、有效期、批准备文号、注册商标、体积重量、储运图示标志。数量是否相符,凡不符或破损应12时查明原因,做好原始记录。三、验收外包装质量应注意其坚固耐压、防潮、防震动。四、验收内包装质量要求清洁、无茵、干燥、封口严密、无渗漏、无破损有标签、说明书、各格证。五、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者不准入库,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注药品暂时保存,应有明显的红色标记。六、验收员不准同一地

2、同时进行不同品种的验收,验收完一最低点品种清理完现场后,再进行另一个品种的验收,严防药品的污染及混药。七、经验收时拆封不应验的药品,必须复原,尽量保持原貌,并尽先销售,以免引起质变。八、验收中按规定抽样检查,发现可疑批号,全部开箱?验,送检验室进行质量检验。九、验收员对验收的购进药品,按验收项目做好记录,并签名负责。十、药品都应按照性质、包装、出库规律及仓库具体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存放,以保证药品质量,数量准确、贮藏安全。十一、按药品的性质、剂型并符合仓库的实际情况,采取“分区分类货位编号的方法储存。十二、外用药和内服药,具有特殊臭味和串味,性质相抵触,名称容易混淆的有吸付能力的药品应隔离存放。十

3、三、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一般药品混存放,并做专账记录。十四、药品出库必须按“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十五、出库销售药品应进行出库检查以保证销售的药品质量符合要求,对不合格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的药品一律不准销售。十六、建立商品台账,正确记载药品的进、出、存动态、加强检查、定期盘点。十七、营业场所和库房经常保持卫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霉、虫蛀、鼠咬等药品的污染变质。十八、加强防护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仓库药品及人身安全。十九、对库存药品应定期循环质量检查,时间和方法按“三三四”每年全检一次,视药品效期情况增减检查次数,并填写“库存药品养护检查记

4、录”,在养护中检查双期,易变药品使用期厂方负责期已发现不合格药品相邻批号储存三年以上的品种应有计划的抽样送捡。二十、养护过程中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的应持黄牌暂停发货,并填写“商品质量复捡到通知书”送化验室,复捡药品质量,如复捡合格,应力理解除停售手续,如复捡到不合格应转仓储存。第二十一条:对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进行整理销售。二十二、养护人员应做好每日定时两次的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时应立即采取降温、保温、除温、增温等措施。二十三、违反本制度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追究责任。二十四、执行本制度者年终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制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5、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第二条:购进药品必须首先审捡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证照履行合同的能力质量信誉广择下优新近进货。第三条:进货必须跟供货单位签定质量购销合同,供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药品必须按医药药品全例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要求发货运。第四条:购进药品必须经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后方可入库存放,库存药品必须进行储存养护估制保证药品的质量药品出库销售必须开其票据,不能白条销售,出库药品必须实行及复控制以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第五条:首营药品必须进行库存养护在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出库药品进行复检以保证数量质量。第七条:零售企业主要岗位

6、的上岗条件:1、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和药品检验人员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2、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只有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五年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历)。3、质量管理和检验,验收工作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第八条:零售企业的机关人员和营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第一条:为了跟踪售出药品质量,及时搜集质量信息,提高用户服务质量,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搜集报刊,杂志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药品信息,从分支机构反馈上来的用户信息。第三条:主视用户对药品质量的评价,处

7、理反馈意见,定期汇总分析,并备案登记。第四条:加强全县用户的联系,形成销售信息反馈网络。第五条:及时处理用户的查询,并做好记录。第六条:通过用户服务。用户走访,用户坐谈等方式了解和收集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信息。第七条:充实质量信息来源,稳定和扩大市场占有?,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者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罚款,按本制度执行的年度考核给予适当奖励。质量信息反馈示意图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搜集、建档上级部门 分属机构反馈 用户反馈有关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及政策药品的执零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执零药品的质量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执零销售药品应装入容器,密盖

8、、并标明原包装标签的内容,防止药品污染。第三条:药品执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等内容。第四条:执零药品应按内服药、外用药、处方药、非处方药、补品药、保健品药分别陈列。第五条: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存放,需陈列的只陈列空包装。第六条:中药饮片称量不得错计、串计、防止混药。第七条:对陈列时间长的药品应重新检验,对容易受潮,易变味的药品,应加强检验频率以保证药品的质量。第八条:不按本制度操作使药污染造成损失,药品陈列不规则错配、错发药品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责任。第九条:按本制度操作,未发生问题的年度考核

9、时给予适当奖励。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保证库存药品的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库房,营业场所应有消防设施,对不安全隐患因素消除于萌芽状态。3、库房及营业场所必须经常保持卫生整洁。4、有规律性的定期翻动药品,刷扫包装物表面的灰尘,防止混合微生物,虫蛀霉变。5、存放的药品不能有积尘以免增加吸湿度,而使空气中的水分增大,不利于药品养护工作。6、库房、营业场所等存放药品的地方,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卫生清洁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腐烂、发酵、霉烂、鼠咬等使其变质。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尽量避免因质量造成的事故,有事故发生及时报告程序及处理方法,特制定

10、本制度。第二条:经营药品发生质量事故,应从速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第三条:重大质量事故范围。1、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药品整批报废的。2、在库药品,由于保管,养护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现再供药用的。3、发生混药,严重弃物混入或其他质量低劣,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4因质量问题返批(次)造成经济损失,化学药品和医疗器械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中药现成三千元以上(含三千元)。5、因质量问题退货,索赔造成影响较坏的。6、属上述之一者,均为重大质量事故。第四条: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死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重大质量事故,二十四小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及药品管理局,同

11、时上报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事故在三天内上报主管部门及药监局,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好上报,最近不过十五天,一般事故三十天内报有关部门。5、发生质量事故,首先必须查清事故原因,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快定,严重者汇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六条:不论发生任何一种事故,都要采取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防范措施,并使其措施落到实处。7、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报者,追查法人代表及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做隐瞒质量事故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通报或纪律处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操作,改善服务态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上岗人员应准时到岗,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12、大方得体,不得使用服务忌语。第三条:接待顾客要做到一顾二招呼三交易交易结束与顾客道别,语态亲切自然。第四条:收款找款应唱支唱付,银货两讫,交代清楚。第五条:开具发票应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并逐步实施批号跟踪。第六条:门、店的服务人员应做到八个“不”。1、不迟到,不早退和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应先请假。2、不在工作时间聚众聊天,谈笑、打闹、阅读书刑和因私事会客长谈。3、不说服务忌语,不与顾客顶嘴吵架。4、不在工作时间说私语,吃零食,在框面服务时严禁吸烟。5、不以结账、点货、制表等内部工作为借口,怠慢顾客。6、不私自挪用药品和货款。7、不假公济私,泄露有关企业的经济秘密。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视其情节给

13、予适当罚款,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第八条:按本制度执行,年度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零售活动和调配处方,使真正进入顾客手中的药品起到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上岗人员应准时到岗、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站立迎客、接待顾客应主动、殷勤。第三条:调配处应校对品名规格、剂量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配方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必须经医师更改,签字后方可调配。第四条:中药饮片及处方药品必须实行20人校对制,经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处方。第五条:营业人员应坚持问病卖药,卖药问病,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正确导购。第六条: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患者应在验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第七条:对超剂量和配方禁忌,无处方(有处方要有医师签字)未经医师审核的拒绝调配。第八条:按本制度执行后未发生问题的年终考核时进行适当奖励。第九条:未按本制度执行发生问题的在年终考核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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