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药检室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备种制剂的质量检验工作,严格依照有关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记录、计算或判定等,严禁擅自改变检验标推和凭主观下结论。2、检验人员必须于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成制剂空配制的各种制剂及所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任务,发出检验报告。3、检验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应完整、真实、可靠的记录和报告检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4、检验人员必须严格以中国药典(2015版)、本院制剂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和报告实际检验结果。5、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随时保持各检验室(包括设备、台面、门窗、地面等)的清洁卫生,玻璃仪器用完后必须按规定清洁干净放置原位。6、检验人员应正确使用、养护、保管和检校好各种检验仪器、衡器、量器等,并做好使用记录。7、负责标准品的正确保存及使用、各类试液相标难溶液的的配制与标定,并按药典规定定期复标。8、负责监督检查药库、各药房及临床科室的药品质量和保管情况,协助科领导制订药品和制剂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9、担任进修人员、实习生及县市级基层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的培训、指导。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