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使用本卷须知 1、严禁将氧气和乙炔气瓶混放,在进行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至少保持5米的平安距离,气瓶与用火点的平安距离不得低于10米。 2、气瓶附件,如平安帽、防震圈、压力表、减压阀等应齐备合格,溶解乙炔气瓶等可燃气体气瓶还应设置与气体种类相适应的防止回火器,不同种类的防止回火器不得混用。 3、气瓶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气瓶。 4、夏季作业时,受阳光直射时气瓶应做防晒保护,防止气瓶超温超压。 5、溶解乙炔气瓶在使用时不得卧放。 6、与气瓶连接的胶管必须使用箍件绑扎牢固,破损和严重老化的胶管不得使用。 7、在进行气焊(割)作业前应对气瓶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系统有泄漏时不得使用。 8、不得使用超期使用和没有制造和检验钢印的气瓶。 9、不得使用绳拉等危险方式往高处运送气瓶,也不得采用从楼梯或斜道自由滚落的方式往下运送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