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镇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镇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整治实施方案 XX 镇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整治对象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驱动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特种自行车。二、整治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
2、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四、整治重点(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二)充电过夜、充电无人看管、私拉乱接等违规用电行为或现象,教育提高群众用电安全规范意识。五、整治措施(一)加强物防措施。加强对辖区的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居民过夜充电、充电无人看管等行为或现象的排查,对确实无法室外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要采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区域用实体墙分隔。(二)强化行政措施。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乱接私拉
3、充电等情况,要强制将电动自行车清出室内;发现整治重点或者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据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或者“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令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人员承担。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严管严处,及时消除一批突出安全隐患。(三)突出宣传提醒。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干部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教育;城建、教育、
4、派出所、市场监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时组织加强对物业、学校、商户、旅店、出租屋业主等进行消防安全宣讲,提高对电动自行车防范用电安全常识的能力。同时,各村(居)要在辖区内建立一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以点促面,规范和加强本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六、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从 2019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主要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11 月 5 日至 11 月 10 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二)集中整治阶段(11
5、月 11 日至 12 月 25 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排查和宣传。对排查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三)巩固总结阶段(12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
6、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请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落实安全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的紧迫感组织好辖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好行业、系统内各场所的自查自纠,推动落实各场所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抓好排查与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图册等载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