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央公证处打造为民服务新形象未央公证处打造为民服务新形象 为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两率一度”精神内涵,扎实推进平安法治未央建设,未央区公证处创新法律知识传播渠道,拓宽法律服务平台,积极发挥普法宣传的正能量,打造为民服务新形象。一、结合本地区特点,借助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普法宣传,为民服务 未央区行政区划内有几百个行政村,2005 年未央区开始大规模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涉及大量的法律行为和法律知识,如集体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农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集体经济转为股份制经济、村民委员会转为居民委员会等等,每一项都与农村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未央区公证处借助
2、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机,通过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办理公证进一步扩大法制宜传教育的受众面,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影响力,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活跃性和服务性,顺应新时期社会发展变化,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此,未央区公证处接受申请,为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村寨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目的在于以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法律服务流程科学,具体措施高效便民 为了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未央区公证处针对不同村寨的自身特点,设计不同的办证流程,力求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保障农村以及农民的利益
3、不受侵害,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一是与村领导班子协商,确定具体公证流程。各个村寨情况不同,政府对其城改政策不同,办证的流程也需区别对待。如有的村寨人多地多,回迁房屋户型多、数量多,要尽量使每户人都能公平公正的选到理想的房源,设计的选房政策就要坚持公平的原则。未央区公证处以多年积累的丰富的办证经验,给村寨提供建议,结合各村特点,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二是前期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户主选房时已亡故,需要由其继承人行使权利,未央区公证处工作人员需要给当事人讲解继承相关法律知识;有些户主在外无法亲临现场进行选房,可由其家庭成员或其他人代为选房,工作人员需要给当事人讲解授权委托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需要
4、当事人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种种细节公证处工作人员与村领导班子都需提前协商一致,告知广大村民,保证公证过程顺利进行。三是严格遵照公证流程,实施现场监督。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未央区公证处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身份出现,特别注意把握好自己的职能,主要对现场选房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不参与村寨与村民、开发商以及政府之间的各方关系,在出现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时,公证处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及时有效化解冲突矛盾,依法解答相关问题,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对于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与选房无关的法律问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三、成果显著,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自 2005 年至今,未央区公证处配
5、合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了多次公证法律服务,涉及 100 多个行政村(137 个自然村),见证了 31 个村的回迁安置,83 个村的农转居及经济体制改革。从旧房拆迁、选房、抽号,到村民回迁,未央区公证处为辖区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也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未央区公证处还针对汉长安城遗址公园项目成立了专门的法律服务团,确保了汉长安城遗址公园项目顺利进行。此外,未央区公证处积极响应党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公证工作,不断扩展公证法律援助途径,公证员多次做客西安广播电台新闻栏目警法时空节目,利用西安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警法时空节目的平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未央区公证处工作的影响力。未央区公证处在做好公证业务的同时,深入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向群众宜传公证法,讲解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并向群众发放公证事项办理程序及应准备的材料,提高了群众的法律及维权意识,也向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途径。未央区公证处遵循“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秉承不断拼搏、锐意進取的工作精神,紧紧围绕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和谐的公证职能作用,狠抓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拓宽公证业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