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生育督察的实施意见 目前,我乡方案生育人口数据严重不实,规统数据上报较差。为了彻底扭转这种现状,根据县计生委8月22日会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提出如下督察意见: 1、督察人员。计生办、效劳站全体同志。 2、督察时间。20x年8月27日至20x年9月27日。 3、督察范围。x乡辖区内各村社人口出生、死亡、新婚、总人口数据等方案生育多方面的情况。 4、督察要求:各督察人员应一丝不苟的到所安排的任务区内开展督察,因督察不力与上级部门检查不符的按以下规定惩罚督察人员: (1)、未督察出政策内生育、违法生育人员,每漏统一人惩现金20230元; (2)、未督察出死亡、新婚人员,每漏统一人惩现金50元; (3)、未督察出总人口数据,每漏统一人惩现金1元; 5、纪律保障: (1)、督察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2)、不假外出,一律按旷工处理,旷一罚三。 XX县区x乡方案生育办公室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