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首医学位办201601号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研究所):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落实学校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现将2016年有关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评定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评阅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由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为申请人聘请有关学科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过程当中应严格遵循“评阅人姓名和评阅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的原则。为保证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也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
2、规定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2016年学校继续抽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抽查人员名单将于3月中旬公布。请各学院(研究所)通知本单位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4月1日前准备好学位论文送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双盲评阅工作,在组织完成有关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求导师指导学生认真对待评阅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及时作出修改或对专家意见进行合理解释说明。二、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与审核为确保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14】199号)有效落实,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于2016年4月1日-5月15日、下半年于2016年10月10日-11月
3、11日)于网上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需附文章复印件),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从网上下载本单位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汇总表,逐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时应重点关注发表论文署名是否符合要求,发表论文内容是否为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填写办法: 登陆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与要求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4月7日(8:30-16:30)。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及博士专业学位人员:4月8日(8:30-16:30)。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10月10日(8:30-16:30)。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4、四、学位论文答辩(一)答辩时间上半年: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下半年:2016年10月20日-11月15日。(二)组织答辩要求 各学院(系)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继续采取基础学科由校本部各学系,临床学科由各临床专科学院(系、中心)集中组织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二。各答辩组织单位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于网上上报答辩日程安排。对于由学院(系、中心)集中组织答辩人员,均由学院(系、中心)上报答辩日程安排(请依托单位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协助),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公开举行程序规范执行。研究生院将汇总、审核、公示答辩日程
5、,并派人旁听答辩会。无故不上报答辩日程,答辩结果视为无效。另外,根据近年答辩巡视情况和学位论文细节评审情况,请各答辩组织单位必须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要求,请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宣读论文评阅意见书和介绍论文盲审情况,供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时参考。五、学位论文的修改与完善在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后,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学校进行学位评审和归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附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见附件三),六、各学院上报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时间与要求上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四。七、未尽事宜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
6、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4】200号)执行。八、联系人:宣登峰;联系电话:83911049。附件一: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附件二: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专业与负责单位名单附件三: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附件四: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的要求2016年1月7日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7 日印发 附件一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根据我校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必须通过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后方可进行学
7、位论文答辩。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事宜安排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4月7日(8:30-16:30),申请人到学校资格审核前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及博士专业学位人员:4月8日(8:30-16:30)。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10月10日(8:30-16:30)。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到学校资格审核前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课程成绩如有问题请拨打83911047),并于12月1日-10日期间登陆“信息平台”填报论文信息。二、答辩资格审查对
8、象拟于201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三、答辩资格审查地点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10层1018房间;四、费用(一)学位评审费(建议使用银行卡,支票限北京地区): 1.首医系统外人员:4500元/人2.附属医院人员:3500元/人3.校本部人员:2500元/人(二)申请博士及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照相费:20元/人(必须交纳现金)五、答辩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硕士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备 注1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评定材料网上下载空白表,网址:2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3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文章登记表及论文复印件X网上填写并打印,网址:4两
9、名临床医学专家的推荐书X其中一名为学位申请人的导师5学位论文评阅书申请硕士学位份,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份。6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单X免试者除外7最后学位证书原件8培养办签发的考试成绩单或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9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X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含主治医师)的职称证书X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为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为第二阶段培训合格证书。11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一本书写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12照片1版(至少有2张2寸,带背胶,背面写清楚姓名和学号)XX必须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版 六、说明(一)各单位
10、应严格审核非全日制研究生资料,并对审核结果负责。(二)上交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请在“学位申请专页”下载。网址: 附件二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组织单位一览表序号学科专业负责单位组织部门1神经生物学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遗传学3细胞生物学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5生理学6免疫学7病原生物学8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9疼痛医学(科学学位)10药理学1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2临床病理学临床病理中心13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4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5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6卫生毒理学17药物分析学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8药物化学19生物
11、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护理学护理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22神经病学神经病学系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3皮肤病与性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系24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系 25老年医学老年医学系26外科学(胸心外-血管外)血管外科学系27内科学(消化系病)消化病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8外科学(普外)普通外科学系29内科学(肾病)肾病学系30外科学(泌尿外)泌尿外科学系31内科学(呼吸系病)呼吸病学系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2麻醉学(含疼痛医学专业学位)麻醉学系33急诊医学
12、急诊医学系34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核医学系35内科学(血液病)血液病学系36内科学(风湿病)风湿病学系37外科学(骨外)骨外科学系38耳鼻咽喉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9眼科学眼科学院40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内分泌与代谢病学系41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系第五临床医学院4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科学)超声医学系43内科学(心血管病)心脏病学系第六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4外科学(胸心外-心外)心脏外科学系45危重症医学危重症医学系第八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6内科学(传染病)传染病学系第九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7外科学(胸心外-胸外)胸外科学系第十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8外科学(神外)神经外科学院三系第十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9儿内科学儿科学系儿科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0儿外科学51口腔内科学口腔科学系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2口腔颌面外科学53口腔正畸学54口腔修复学5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病学系精神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6妇产科学妇产科学系妇产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7肿瘤学肿瘤学系肿瘤医学院办公室58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系康复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附件三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已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