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汇报 2023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去库存的决策部署,强力推动棚改货币化(现房)安置,严格把握新开发总量,有效扩大住房需求,全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1.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20条去库存意见,开展房地产库存清理,摸清了库存底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结合我县实际并借鉴同类城市经验,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的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凡县城规划区内商品住房交易登记,一律按实际缴纳
2、契税的金额嘉奖购置者50%,并鼓舞农夫进城购房,购房嘉奖200元/,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核发预售许可门槛,鼓舞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刺激政策,政策出台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化了确定数量商品住房库存。 2.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房地产库存。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不仅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实现房地产去库存、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还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房地产及相关产业进展。我县县城环琵琶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后,大局部被征收户将直接到其他楼盘选房买房,可有效激活县城房地产市场,起到去库存、稳增长的作用。棚改实行货币化安置,被征收户可“拿钱走人、也可选择“现房安
3、置,畅通了棚改助推房地产销售的渠道,消化了房地产库存。 3.鼓舞农夫等新市民购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一是全面落实房地产交易税费优待政策,促进住房消费。二是农业银行放宽农夫工贷款购房条件,实行灵敏还贷“安置贷方式,支持农夫和农夫工购房。三是开展农夫工等灵敏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放宽了公积金购房贷款、提取条件,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代际互助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购房。 4.抓好房地产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削减商品住房供应。我县加强了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管控好土地闸门,削减住宅用地供应,落实住宅用地调整政策;强化了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适当压缩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将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提高至项
4、目主体结构封顶,延长商品房上市时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减缓开发进度,实行分期开发;引导开发企业转型进展,鼓舞开发企业向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业态进展,支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5.政府通过回购方式,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通道。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通过推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租赁,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两者之间的通道,加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力度,消化市场待售商品房、盘活闲置房。同时连续加强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建设、支配、运营和管理,严格准入、退出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效劳水平和运营效率。 二、实施效果状况 2023年10月份前,
5、我县在建在售楼盘21个,已建和在建取得预售许可的待售商品住房面积约50万(4400套),依据前三年全县年均25万的销售量,全县的待售商品住房去存量周期在2年左右,去库存压力较大。 1.2023年9月开头我县实施的县城环琵琶湖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任务目标为5000套左右,其中有80%以上能够通过选择市场房源和商定房源货币化方式安置,根本解决了一大半以上的商品住房库存。 2.自2023年我县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的意见试行版和延长版后,有效地刺激了农夫工、农夫进城购房,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同时也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 3.通过一系列去库存行之有效的措施,截止2023年3月份,我县待售商品住房面积约15万,短短几个月,我县去库存超40万(包括新增预售许可面积6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