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工委职能监察交流材料 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我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县直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意识,增强监督的灵活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也能有效解决乡镇纪委监督乏力、县纪委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那么,如何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这些优势作用,靖安县纪委积极探索,制定下发?关于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管理的假设干规定?,明确其职能权限、管理体制、辖管范围、运行机制等重要问题,重点理顺四方面的关系,确保新机构定位准确、职责明确、工作顺畅、取得成效。 一、理顺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系 有两种情况,即领导关系和工作关系。 一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
2、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同时,主动加强与县纪委其他职能科室的工作联系,接受业务指导。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内按县纪委的综合室对待,对外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所管辖单位行使县纪委的各项授权。为适应这一领导体制,县纪委及时调整了领导的工作分工,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管,负责加强对纪工委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重要事项那么由书记亲自协调,确保责任明晰、管理有序、协调有力。 二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关系是“面与“块的关系。为防止县纪委与纪
3、工委工作重叠、交叉、脱节、落空等问题,明确县纪委监察局从“大处着眼,侧重抓“面的工作,即着重总体思路的谋划、宏观政策的把握、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协调、“面上工作的总结,同时发挥传、帮、带作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从“小处着手,侧重抓“块的工作,即着重全面、细致、扎实、深入、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样,便于形成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块,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双重检查、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管单位的关系 有两种情况,即监督关系和指导关系 一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管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真执行“两报告一巡查制度,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辖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重点
4、任务,通过评析日常报告、列席重要会议、开展年度巡查等手段,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针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必须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做到事前告知、事后报告、全程接受监督,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管的单位及所属系统的职责具体是: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2、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经批准
5、,初步核实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股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催促、检查、指导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5、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同时,通过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座谈交流、召开会议等举措,引导纪工委、监察分局敢于监督,所辖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营造纪检监督的良好环境。 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单位的纪检组织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仍然保存乡镇、条管部门、政法机关的纪
6、检组织,承当相应的职责。针对这一情况,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履行催促、指导、协调的职责,建立情况通报、定期例会、信访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比方,针对乡镇纪委的特点,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分管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刹风治乱、源头治理、廉洁自律等工作。从而使反腐倡廉工作上下联动、相互协调。 三、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1、明确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内部各室为协作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接受县纪委各科室的业务指
7、导,如工作上不熟悉、业务上不清楚,要多向委局科室询问请教,多征求意见。同时,委局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性指导意见,促进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两者之间要相互密切协作,合力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调管理。针对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县纪委十几个科室,有时感到难以应对的问题,县纪委专门成立了协调管理室,对各科室交派给纪工委的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统一调度,实行台账式、项目化管理,做到科学合理交派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权与责的关系 责与权是不可分割的。有权必有责,行使权力必须承当责任,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
8、。否那么就可能出现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为了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县纪委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权限和责任追究方法。 一明确工作权限:纪工委、监察分局有四项权限,即1、监督权。监督所辖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及涉及“三重一大情况,廉政勤政情况。2、检查权。催促检查所辖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3、调查权。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初步核实,实施立案调查。4、建议权。对被检查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按照规定可以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纪工委、监察分局处理意见包括口头告诫、改良工作、暂缓提拔或取消奖励的建议,限期整改,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 二实施责任追究: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来开展工作,“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否那么,不按规矩办事,出现了责任问题,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责任追究方法有四种: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组织处理,包括对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对领导成员予以调离、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