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办销号整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开工作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整改工作责任和时限,切实解决好每一个影响机关作风建设的问题,建立群众意见“销号整改工作责任制。 一、内容 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主体是本办工作科室。“销号整改的内容是: 1、影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且至今整改未到位的意见和建议; 2、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调查问卷、明查暗访、座谈等收集反应的意见和建议; 3、从其他途径收集到的有关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 1、建立“销号整改台帐。对上述五个途径收集的问题或建设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具体分有条件解决的、创造条件
2、可以解决的和暂解决不了需要作出整改方案的三大类进行梳理、编号、登记。同时明确整改目标,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2、原汁原味反应。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原汁原味、如实地反应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明确整改责任。反映单位全局性、普遍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某项职能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具体科室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4、抓实整改措施。针对所提问题、建议,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做到目标、方法、步骤、责任人“四明确。整改措施要切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规定整改时限。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定整改到位的时限。对有条件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必须逐步创造条件整改到位;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 6、审定销号。将整改的结果向提建议人反应。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销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