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 ,大小:18.91KB ,
资源ID:1002255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00225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有护身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docx)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有护身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docx

1、天道酬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有护身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是临床执业医师的护身符,每位医师在遇到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先看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这条规定所列出的情形,这是重要的免责事由。 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其中,第一款

2、适用于急诊科室及各科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垂危,需要紧急抢救,采取破坏性的治疗措施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当赔偿责任。但须提醒各位医师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尽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履行签字等法律程序,防止纠纷的发生。 第二款、第三款实际上是民法一般原那么中关于不可抗力在医疗事故中的具体表达。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无法预料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当赔偿责任。第六款那么是对不可抗力免责的直接表述。 所谓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医学是一个经验科学,疾

3、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不断开展的过程,临床医师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某一个治疗阶段预见到整个治疗过程中的危险,对某项治疗措施的决定也是反复斟酌、权衡利弊的过程。在医疗诉讼中常常见到患者仅凭后期的治疗效果来质疑医院的治疗和相关救助措施。在医疗实践中,如果遇到该种情况,执业医师只要是按照医疗诊疗常规和医疗标准合理恰当地处治患者的,即使出现不良后果,也不承当民事责任。 第四款关于“过错输血的免责事由有其存在的时代意义。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布于2002年,按照当时的检测条件,如果进行现在的各项纷繁复杂的血液检测(诸如HIV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检测等),其本钱之高是显而易见的。鉴于当

4、时全国的医疗条件和检测水平,条例中才有了无过错输血免责的规定。目前我国各采血、验血机构普遍开展了筛查有关传染性疾病的工程,因该条而产生医疗纠纷的相对较少,只有老少边穷地区由于条件限制偶尔会出现。 第五款所表述的情况在临床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比方患者未经医生同意回家或者下床活动,结果出现意外等。一旦发生纠纷,患者及其家属往往以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为由提起诉讼,因此建议广阔医师在患者及其家属出现这类情况时,应当积极地进行取证,将有关情况如实地记录在病程记录中,适当的时候应当要求患者家属签字确认,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作者简介:王冰律师,早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后在临床一线工作8年,肿瘤外科专业,主治医师,后自学法律,并通过司法考试,现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医疗纠纷部主办律师,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与其他专业律师一起办理了大量涉及医疗的诉讼、非诉讼案件。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