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开展对象请示 党员开展对象请示一XX县区教育体育局党委: 尹妍,女,2023年2月出生,现任黑河五中教师,于2023年5月7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她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学习党的知识,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员的权力和义务,政治立场坚决,入党动机端正,具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在工作上,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做到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积极要求上进,热情效劳群众,任劳任怨,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为人正直、诚恳。2023年11月25日经黑河五中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会议
2、并予以公示情况,公示结果无异议,2023年9月20日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开展对象。 党员开展对象请示二xxxx党工委: 我支部今年x月召开了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从现有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中拟选出:xxx、xxx、xx等x名同志作为入党开展对象,并通过了全体员工公示和党组织政治审查。为此,特向上级请示确认以上x名同志为我支部入党开展对象。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党员开展对象请示三机关党委: xxx同志于xx年xx月xx日向xxx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年月日经xxx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养期间该同志于xx年xx月xx日参加了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合格。通过一年来的培养,该同志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工作及政治表现),根本符合参加党组织的条件。经xxx党支部会xx年xx月xx日会议讨论,同意确定xxx同志为开展对象。 经xxxx党总支审查,同意xxx同志为开展对象。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