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课知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课知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身为一名正式党员,你确实理解你手中的选举权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党内选举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选举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代表时,正式党员(包括遭到党内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临时党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或流淌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的选举中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享有被选举的权利,也有恳求放弃被选举的权利。党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委员
2、会委员或其他党内职务的候选人后,如因健康情况、工作才能或其他正当缘故,认为本人中选以后不能胜任的,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不作为候选人的恳求。党组织应充分考虑党员本人的意见,并按照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假设党员放弃被选举权的恳求未获同意,应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在党内选举中,如何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关于候选人的根本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征询也要负责任地答复。搞“保证选举,是万万不行的。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选举人不选已确定的候选人,另选别人或选本人,任何人不得干预。同时,每个党员或党代表,应该正确对待本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应该尊重别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志。有人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还有人追查选票、虚报选票关于这些违犯党章和有关党内选举条例的行为,觉察后要立即制止,严肃处理,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