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承诺书 当事人(甲方)彭胜(系彭先度次子) 家庭住址:XX市XX县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联系方式:15387563151 身份证号码:4301xxxxxxxxx32516当事人(乙方)彭赦(系彭先度长子) 家庭住址:XX市XX县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4301xxxxxxxxx5618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就位于XX市XX县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房屋(房产证编号为雨花字第71225xx47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的一套房屋是由彭先度于xx年9月20日,以现金付款方式购得。共付款人
2、民币二十万元整(¥20万)元甲乙双方未支付任何费用,不享有份额。 2、双方确认该房屋现登记在乙方名下,由甲方占有使用。但实际出资人为彭先度,房屋实际所有人应为彭先度。因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且母亲健在,现房屋父亲所占份额应为甲乙双方及母亲共同共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在母亲百年之后一并分割。 3、甲方为该房屋占有使用人,对该共同共有房屋应尽善意使用,不得随意处分(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该房屋。否那么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为该名义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包括出卖、出租、抵押、赠与等行为)该房屋,否那么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赔偿损失。 5、继承发生之日起甲乙方应根据继承方案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丙三方自愿去公证处公证,产生强制效力。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甲方(手印)时间:地点:乙方(手印)时间:地点: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