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生热线闭环运行工作制度 一、受理范围 镇民生热线受理范围包括县民生热线综合效劳中心转办工单、县网上民声系统反映问题、镇民生热线反映问题,及其他涉及民生的 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事项。 二、办理流程 县民生热线转办工单、网上民声反映问题由镇督查办受理,镇民生热线及其他 反映问题由接诉单位受理后转督查办。督查办将各类民生热线反映问题报主持机关工作的副书记签批,根据签批意见转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反应督查办集中回复。 三、办理标准 一一般事件办理。对可以立即予以处理的民生热线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无特殊情况原那么上不得申请延期。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超
2、过1个工作日的由督查办催办,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副书记催办,各承办单位办理完成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应督查办。 二复杂敏感事件办理。对复杂敏感及较难处理的民生热线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实难以办结,需领导协调、集体决策或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要制定具体方案,按程序报主要领导签批,同时报督查办申请延期。经领导批示或会议研究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处理意见迅速办理,办理完成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应督查办。 三重复共性事件办理。对群众屡次反映的共性问题及重复退办3次以上的问题,各承办部门要予以重点办理,采取现场核实、入户协调、当面答复等方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彻底解决。同时,由督
3、查办纳入重复办理清单,按程序报主要领导签批,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主持机关工作的副书记调度,销号办理情况及时反应督查办。 四需现场处理事件办理。对涉及环境污染、乱搭乱建、安全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需现场核实问题,各承办部门要落实“一线工作法,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处理,不得直接转交村委等下级单位办理。现场处理中要注意留存照片和视频资料,体现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督查办。 四、回访反应 各承办单位对民生热线转办单登记有联系方式的,要及时联系来电人询问反映问题详细情况,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进行回访,对符合政策规定已处理完成的告知处理结果,对暂
4、时难以解决需进一步协调的告知处理方式和完成时限,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要求不合理的耐心疏导说明原因,尽最大努力争取群众认可。 对回访中群众明显不认可、不满意的,由督查办纳入不满意问题报告单,报主要领导签阅,并催促承办单位通过沟通解释、上门回访等方式,确保群众认可率、满意率100%。 五、督查考核 一强化督查通报。督查办每月汇总整理民生热线办理情况,对各承办部门平均办结时限进行统计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予以通报;对当月重复办理3次及以上的列为重点问题,对问题未解决的予以通报,民生热线通报情况纳入部门、社区年底考核扣分内容。 二强化现场督办。加大现场督办落实力度,对领导批示安排、群众屡次反映未解决及承办部门明显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由督查办牵头进行现场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彻底解决,现场督办事项纳入民生热线通报考核内容。 三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民生热线办理过程监督,对同一问题重复办理5次以上仍未解决,及办理过程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应付问题的,移交镇纪委跟踪督办,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