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需准备的资料结婚登记需准备的资料wad();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按以下程序申请登记: (1)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该机关为县、区民政局职能机构)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取得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条例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因此目前只是在全国大局部大、中城市及小局部乡镇实施婚前健康检查制度。接受婚前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全国大局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为同一行政区域的妇幼保健所,但也有例外。所以男女双方在检查前最好亲自到或 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咨询。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男女双方各一
2、份,并要求贴有个人一寸免冠照片。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时,应当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有户口簿带户口簿即可;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原先有身份证的,可开具证明写清居民身份证编号。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样式要求为民政部制定的全国统一制式表格(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自印,向单位、组织出售),男女双方各一份。一般单位由政工部门负责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
3、委员会要求开具证明。 (四)合格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在实施婚前健康检查制度的地方); (五)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离婚证丧失、损毁的,可向原办证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持此书既可;如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如不是终审判决,还应当附上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 (六)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 照片要求到达证件照片的标准,不要在婚纱摄影处的化装照。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在指定处现场拍照,请事先询问。 (3)离婚的当事人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可以不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