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322年6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对我省342023个贫困村和村内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36.7万贫困户、158.6万贫困人口,进行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帮扶。到2023年底,被帮扶的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1.2023万元,被帮扶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7762元,根本改变落后面貌,实现稳定脱贫。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32023年)、XX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扶贫开发对象
2、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原那么和新的扶贫标准,以大幅增加扶贫开发对象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完善到户定责机制,对重点县(市)等连片特困地区进行扶持,着力改善重点帮扶村开展环境和社会民生事业,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幅增加贫困户收入,加快脱贫奔康步伐;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双转移为载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重点县(市)开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根本公共效劳水平,推动欠兴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被帮扶地区各级党委、政府是
3、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切实履行主要组织者、实施者的职责,千方百计开展本地经济社会事业,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重点扶贫开发对象根据XX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XX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认定2023年末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5623元(即2023年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不含3万元)的2571个村为重点帮扶村;认定重点帮扶村内2023年末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20233元(即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的33%)、有劳动能力的20.9万户、90.6万人为贫困户、贫困人口;按2023年全县农
4、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7029元(即2023年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的75%)的标准,综合考虑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和贫困区域等因素,确定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市XX县区,XX市XX县区共21个县(市)为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市)。 (三)目标任务到2023年,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到达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45%,并实现稳定脱贫;贫困
5、家庭成员按规定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到2023年,重点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到达或超过5万元;生产生活根底设施建设根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效劳设施和效劳水平明显提高,根本改变落后面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到2023年,重点县(市)县域经济开展明
6、显加快,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开展,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区域开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开展;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根底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效劳水平明显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实现全覆盖。 二、扶持重点帮扶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政策和要求 (一)扶持政策1.继续实施对口定点帮扶。把全省2571个重点帮扶村和村内有劳动能力的20.9万户、90.6万人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帮扶任务分配到省直和
7、中直驻粤单位、珠三角对口帮扶市、重点帮扶村所在市XX县区(市、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全省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并由省组织考核验收。重点帮扶村以外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贫困人口由所在县(市、区)和乡镇负责落实帮扶单位,采取“千干扶千户方法,定户、定人帮扶,由所在市组织考核验收。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人口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其根本生活。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对重点县(市)内的局部重点帮扶村进行定点帮扶。珠三角6市与欠兴旺市结对帮扶如下:XX市对口帮扶XX市、XX市和XX市(XX县区);XX市对口帮扶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XX市;XX市对
8、口帮扶XX市和XX市;XX市对口帮扶XX市(清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XX市;XX县区对口帮扶XX市和XX市;XX县区对口帮扶XX市(XX县区)和XX市。XX市、XX市、XX市的重点帮扶村由所在市自行组织帮扶;XX市XX县区局部重点帮扶村由省直单位帮扶,其他重点帮扶村由所在市自行组织帮扶。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根据贫困程度和贫困人口规模,将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帮扶及欠兴旺地区市、县(市、区)自身帮扶的重点帮扶村划分为3档(各档次重点帮扶村的名单另行通知),省财政相应安排补助引导资金,分别按90万元、75万元、60万元的标准,对各档次的重点帮扶村给予补助(其
9、中,属于原中央苏区县或少数民族自治县的重点帮扶村按每村20230万元安排),在2023年、2023年分2期下达,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农田水利、环境整治、产业基地、民生福利等工程建设。有对口帮扶任务的珠三角6市参照省的做法和资金标准安排补助引导资金,所需资金由各市自筹解决。各帮扶单位除用好补助引导资金外,还应积极筹措扶贫资金。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各级财政按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在重点帮扶村全面实施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制度,小额贷款贴息由省财政按照各地财政实际贴息支出的40%给予补助。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支持扶贫开发工作,2023年至202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的资金,继
10、续重点用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3.加大行业扶持力度。欠兴旺地区自身帮扶及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定点帮扶的重点帮扶村,村内的交通、农田水利、饮水平安等根底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效劳工程,由帮扶单位和被帮扶村提出工程建设规划,经乡镇、县(市、区)审核后,报所在市汇总上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按2年建设,第3年验收的要求,以及“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捆绑使用原那么,将重点帮扶村建设工程分别报送省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生、文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视资金情况列入年度工程资金方案优先单列安排,按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渠道落实到村。积极推广金融扶贫“郁南模式,
11、鼓励探索农户贷款联保方式,最大范围给予农户开展生产小额贷款。 4.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以资源优势为根底,以镇级规划为指导,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模式,集中扶持重点帮扶村开展特色优势产业。2023年至2023年,省财政每年统筹现有资金,在重点帮扶村扶持兴办能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开展生产的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下经济。多方筹措资金,鼓励重点帮扶村建立村级互助金,为村民开展生产解决启动资金问题。在市对市整体帮扶的根底上,有对口帮扶任务的珠三角6市要组织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开展对口帮扶,扩大双方产业合作领域,合作工程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加大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落实贫困
12、家庭学生就业促进方案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学生上学等政策。深入推进“双转移战略,落实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和转移就业培训政策,对接产业开展,提高培训质量,促进重点帮扶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用电用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对农民创业给予优惠。 6.加大根底设施建设扶持力度。优先扶持重点帮扶村平安饮水工程和信息网络建设;优先扶持重点帮扶村内300人以上自然村的村道建设;优先扶持重点帮扶村开展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重点完成连片30亩以上,特别是20230亩以上农田根底设施整治。结合XX省创立幸福村居五年行动方案,建设700个“整村推进幸福
13、安居示范村,抓好公共根底设施配套升级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 7.加大根本民生保障力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局部,由政府全额资助,帮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统筹地区政府为其代缴局部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继续落实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建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的财政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等有关扶持政策
14、,全面完成剩余的农村30.15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建和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1766个贫困自然村3.76万户的搬迁安置任务。 (二)工作要求1.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认真做好贫困识别工作,各帮扶单位和重点帮扶村所在乡镇政府要共同调查重点帮扶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按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分户登记造册。全省统一制定“帮扶记录簿,由县(市、区)负责印发到村、到户,由重点帮扶村、贫困户以及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组长分别保管。各帮扶单位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帮扶记录簿,由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驻村工作组组长共同签名确认后,及时将帮扶内容录入省扶贫信息系统并主动更新,建立动态
15、帮扶档案,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省、市、县(市、区)和乡镇数据库实时联网监测,对帮扶对象进行信息化管理。2023年至2023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建档立卡等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各帮扶单位要按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结合XX省创立幸福村居五年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3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协助。要突出抓好村庄规划,通过综合治理,到达产业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根本改善的效果。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采取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搬迁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效帮扶措施,确保每个重点帮扶村至少有1个主导产业
16、、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挂上1家农业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基地)或参加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劳动能力又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转移1个充裕劳动力,实现重点帮扶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3.稳定投入,专款专用。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开展相适应的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每年度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各种渠道统筹安排到村、到户的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有关市要在1个月内拨付到村。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和珠三角6市为重点帮扶村安排的补助引导资金,由驻村工作组掌握,统筹用于重点帮扶村工程建设,并由村委会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确认。 4.建好班子,夯实根底。各级党委尤其是镇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XX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