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岭乡电力设施保护区平安隐患方案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堆土、建房、种植高杆植物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和电力系统的平安可靠运行。为切实保障电力平安,促进电力事业快速开展,根据XX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XX省重大、特大平安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方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经信电力2023161号)及宿经信办202318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
2、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威胁电网运行的平安隐患,纠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行为;对地下电力管线以及与其相邻的油、气等管道进行排查,对不符合平安要求的地下电力管线及时进行治理;建立电力设置保护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平安隐患挂牌督查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乡电网平安运行和可靠供电。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岭乡电力设施保护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专项行动的工作。 组 长:张赛宏 常务副乡长副组长:张国友 经发办主任 王 点 平安员 杨 文 长铺供电所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发办主 任
3、:张国友 经发办主任 王 点 平安员 杨 文 长铺供电所所长 成 员:王 点 唐金喜 沈沐浩 杨龙生 三、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及整治的电力设施范围内。2023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35千伏以上变电站,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威胁电网平安行动的平安隐患。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建设造成的平安隐患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根底稳固;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道路建设(新建、路面拓宽等)造成路面及附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相互阻碍,以及造成电缆线不满足跨越道理要求;电力保护区内及附近大型机械(塔车、吊车、挖掘车、水泥罐车等)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平安运
4、行;电路线路走廊保护区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平安距离缺乏的平安隐患。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违规种植高杆植物。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平安距离缺乏,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平安隐患。 (三)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 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根底稳固稳定的开挖取土等平安隐患。 (四)电力电缆通道平安隐患。 电力管线与燃气、污水、通讯等其他管道同沟、交叉、临近敷设时,平安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防火隔离、易燃易爆物清理、消防装置等防护措施未落实,存在塌方、火灾、积水
5、、有害气体、外力破坏等平安隐患;直埋电缆标志不清晰,埋设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 (五)漂浮异物隐患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附件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树木断枝、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泡沫废料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放大跳闸停电事故。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5月1日-5月18日)根据乡文件和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自查摸底阶段。(2023年5月19日-7月18日)对本辖区内平安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平安隐患和一般平安隐患。 (三)集中
6、整治阶段。(2023年7月19日-2023月8日)按照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平安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2356号)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将重大平安隐患根据隐患处理难以程度,分别列入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工程;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乡政府难以去除的隐患报县安监局督办。 (二)督查验收阶段。(2023年2023月9日-2023月28日)乡政府负责对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平安隐患全面治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乡政府按照XX省重大、特大平安
7、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落实组织领导和平安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工作协调网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宣传引导、营造气氛。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三)密切交流,夯实根底。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底。 (四)坚持不懈,长效固本。此次专项行动结束以后,要认真总结长效与缺乏,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常抓不懈,将此项工作目标化、常态化。从而有效地消除固有的平安隐患,控制
8、新平安隐患的发生。 高岭乡人民政府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第二篇:电力设施保护平安协议附件: 电力设施保护平安协议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用电地址: 为确保平安、可靠供用电,切实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那么等法律法规,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就临时用电施工作业中公共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共电力设施及其保护区范围 1、 2、 3、 二、施工作业范围。 三、保护措施 1、 2、 3、 四、约定事项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保护电力设施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应将施工区域或施工地段内与输、配电电力设施交会
9、处的施工危险点向乙方进行平安交底。 3、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审查乙方书面编制的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平安技术措施。 4、乙方应负责与承包的各施工单位签订保护电力设施平安运行的“平安协1 议,明确施工单位的平安责任。 5、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监督施工队伍认真落实电力设施平安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平安。 6、乙方应接受甲方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危及电力设施平安的整改要求应及时予以落实。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实施中止供电。 7、乙方在施工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与甲方联系。 五、赔偿责任 1
10、、乙方未及时按甲方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从而引发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发生因乙方及其承包方施工原因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事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和肇事方进行经济赔偿。乙方和肇事方(或肇事者)应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六、附那么 1、本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联系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联系 :联系 : 年月日 第三篇:金龙乡电力设施平安创立工作方案金龙乡电力设施平安创立工作方案 金龙乡电力设施平安创立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和促进
11、电力事业的开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稳固和保护农网改造成果,保障电力运行,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平安及全乡经济平安 的高度,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紧张感,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构筑群防群治电力保护组织网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努力实现无触电伤亡、无涉电事故、无涉电纠纷、无破损坏标志物、无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确保电力设施平安。 二、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以党委书记粟伟明任组长,乡长朱思宇、副书记黄生军、大溪水库管理所所长杨绍荣及乡农电站站长梁美清任副组长,以米长富、陈光学、
12、李建新、陈建军、梁忠红、王亨平、龙波为成员的创立工作领导小组.三、创立标准 电力设施平安是指乡、村辖内的电力设施,实行属地管理,保证辖区内输电线路平安运行,包括办公、生产、生活等用电平安文明.1、组织健全,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与电力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电力设施平安创立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电力设施平安创立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分别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专人抓。创立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有场地、牌子、经费、台帐、档卡完备,实行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 2、打击防范,措施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13、不得兴建危及电力设施平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电力部门与乡实现五无(无涉电纠纷、无涉电事故、无涉电伤亡、无破损坏标志物、无涉电治安刑事案件)工作目标。电力纠纷调处率达20230,电力治安案件查处率20230,电力刑事案件破案率达20230,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 3、预防为主,教育落实。电力设施平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及扭送。每年电力部门组织宣讲团队到乡、或中、小学宣讲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有关电力常识至少一次。通过宣传电力法、电力常识,以到达提高全民电力设施平安保护的意识。 4、制度健全,工作落实
14、。修订和完善电力设施的保护制度,推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目标责任量化到基层和广阔人民群众当中,全力维护电力设施的平安。 5、依法清障,确保畅通。保护电力设施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为确保管内的输电线路平安畅通和砍青扫障顺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制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平安的树木、竹子或高秆植物。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平安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和林地补偿或植被恢复等费用。 四、措施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乡里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村里要明确分管电力设施平安工作的干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畴,乡、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专人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从依法护电、用电、参与管电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平安用电知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