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顶山学院排课及调课暂行规定五篇范文 平顶山学院排课及调课暂行规定 院教(2023)59号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现对排课、调停课作如下规定: 一、编排课表的原那么 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关键环节,在排课时必须遵循以下编排原那么,使课表具有正确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1.科学合理原那么 编排课表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科学合理的编排课表,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课表的编排要方便学生学习。要考虑学生不同类型课程和每天课程量分布的均匀与平衡。同一课程的多个课
2、时段要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一天之内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上课时间不得连排4节课(实验、实训和艺术课除外)。 (2)课表的编排要方便教师授课。要考虑每位教师授课时间的均衡,不得在一天或两天内过于集中地安排较多的课程,以免影响教学效果和教师健康。 2.方便管理原那么 (1)课表的编排考虑方便院系教学管理。各专业原那么上排在院系行政机构所在教学楼。因教室容量、教学资源等原因不能在院系行政机构所在教学楼排课的,教务处要根据就近原那么予以排课。 (2)课表的编排考虑方便院系学生管理。为方便学生管理,教务处在排课时考虑课程的均匀分布,保证每个班级在每一天都有相应的课程。 3.以人为本原那么 编排课表考虑任课教
3、师的特殊情况。在不违背教学及学习规律、不影响正常教学运行的前提下,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对其上课时间的特殊要求予以安排: (1)女教师孕期或哺乳期; (2)男教师年满55周岁以上,女教师年满50周岁以上;(3)经人事部门批准的在职进修; (4)外聘教师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排课,可适当照顾,但不能造成学生上课的困难; (5)其他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情况。 4.稳定教学秩序原那么 任课教师对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排课前提出,教务处应尽力满足。课表一经排定后,原那么上不得更改。 二、编排课表及手工调整课表的程序 (一)方案编制 1.教务处于每学期期中向教学单位下发关于制
4、定20至20学年第学期开课方案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下一学期的开课方案。开课方案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假设需修改或调整开课方案的,需填写平顶山学院课程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2.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核对开课方案,无误后,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系统上录入开课方案。 (二)教学任务分配 1.教务处将审核确认的开课方案以教学任务的形式下达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组织分配本单位的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在接受任务后,对排课有具体要求者,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含教室类型、合分班情况、使用多媒体设备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
5、报教务处。教学单位因工作需要对排课有特殊要求的一并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核对教学任务,无误后,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系统上录入教学任务。 (三)排课及调整 1.教务处在教学管理系统上对全校课程进行编排课。 2.教务处和各单位秘书对课表进行手工调整。课表的手工调整时间为每学期课表下发之前。课表打印下发之后,原那么上不予调整。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调课。 4.手工调整的程序: 凡教师具备申请特殊上课时间资格并在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按手工调整课表的正常程序办理。正常办理程序为: (1)任课教师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教学单位分配教学任务时填写平顶山学院课程安排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报
6、本单位领导审批。 (2)本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3)课表排出后,教学秘书根据课表情况到教务处统一进行手工调整。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因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需调整课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前方能办理。 三、调(停)课原那么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安排教学,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凡学校统一安排的全校性放假、停课、调换休息日等时间,各教学单位依照学校通知执行。 2.凡教学方案中明确须在期初、期中或期末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应在制订开课方案时明确安排时间,开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或停课,应填
7、写平顶山学院调(停)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4.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控制教师调(停)课次数。各教学单位因私事调课次数控制标准参照平顶山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法(试行)(平学院行20222324号)测评细那么中出勤情况考核标准执行。 5.凡停课者,暂不统计所停课程的课时数,待补课任务完成并在教务处登记后,再予以统计。 6.连续调课、停课8课时及以上者,应由教学单位协调安排代课教师,经教学单位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7.凡未按上述要求申请调课的,教务处原那么上不予受理。因突然发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调课手续的,需向教学单位行政一把手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暂按缺课处理
8、;任课教师事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补办调课手续的,按停课处理。 8.凡不办理调课手续,擅自停课、调课的,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调停课办理程序 (一)全校性活动需调(停)课时,由校长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教务处调动课表,并由校长办公室通知教师和学生。 (二)非全校性的调、停课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1.承担本单位授课任务的教师,需填写平顶山学院调(停)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上课前两天送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2.承担其他教学单位授课任务的教师,需填写平顶山学院调(停)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经本单位和课程归口管理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在上课前两天由课程归口管理单位送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3.教务处同意调(停)课后,出具调、停课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处备案,一份送教室管理单位。调、停课申请批准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应尽快通知上课学生。跨院系调课的,必须通知到学生所在院系。 4.教师办理补课手续时,应先填写平顶山学院补课申请表,提出补课时间,以便安排补课教室。未补足所停课时者,按所缺课时数扣发课时费,并作为教学事故通报全校。 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试用期一年。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