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严格控制药占比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27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诸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
2、存在的问题。三、严格控制大处方和贵重药品的使用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每张处方金额超过200元的,超过上述规定用量或金额的处方为“大处方”。 临床药师与用药检查组共同分析每张处方用药合理情况,对于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张榜公布。四、执行药品最高使用量的相关规定,中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使用量不超过800支,西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使用量不超过1200支。超过限量的,结合处方与医嘱的点评,存在滥用或不合理的,一到限量值就设定禁用。五、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对连续三个月用
3、量增长超过30%的药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警告、暂停使用或停用的处理。严禁医药代表进行不正当的促销活动。凡在我院发现这类违规的竞争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停止该药品的使用。每月对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前五名的抗菌药物与非抗菌药物进行动态监控,对于异常增长或不合理使用现象较多的药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警告、暂停使用等处理。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药品与抗菌药物进行排名,并重点监控。对进入前十名的药品,处方与医嘱点评中发现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较多的,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停药一月。六、临床药学室要加强对门诊处方、住院医嘱的点评与分析,尽量做到门诊全处方点评。把点评到的不合理的处方与医嘱及时与临床沟通并公示。对于门诊抗菌药物的人次使用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进行院内通报,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七、各临床科室的药品比例。参照各临床科室2012年各科室药占比统计数据,并结合处方与医嘱点评结果,修改各临床科室药占比考核标准。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规定的范围。科别比例(%)内科58儿科54外科50妇产科35骨科46五官科55中医科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