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实施意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实施意见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吴江市水产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为了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方法和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我们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实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两年一次复检要求,对全市357个生产基地进行复查和执法监管。主要检查内容:1、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对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标准、产品平安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1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兽药
2、、渔药、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2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农药、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查禁用的甲胺磷、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汞杀菌剂、呋喃丹、瘦肉精、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喹乙酸、各种抗生素滤渣、五氯酚钠、孔雀石绿等;3假伪兽药、人用药品;4垃圾猪。3、生产基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质量平安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制度、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保证产品可追溯性。农药要符合平安间隔期,兽渔药要符合休药期。检查工作由各市、区农林局负责,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一个生产基地进行实地监管检查表格附后,并提出综合结论意见。根据检查结论,由市农林局环能处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
3、查情况和生产基地实地监管检查表,在6月底前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二、农产品质量平安抽样检验为了加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今年方案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基地抽检105个,样品200个。其中蔬菜基地70个,样品140个;畜禽基地10个,样品10个;水产基地25个,样品50个。抽检方案占现有生产基地面30%,蔬菜抽验占78%,畜禽占12%,水产占34%。农产品质量平安抽检产品40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抽样350个,占87.5%;绿色食品抽样50个,占12.5%。粮油类抽检30个,蔬菜类抽检24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25个,畜禽类抽检50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0个;水产类
4、抽检7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5个。样品抽检要求:1到现场随机取样;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抽样标准;3抽取样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市场价格付钱,不增加企业负担。抽取样品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按生产季节组织实施,各市、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检测机构共同配合。检测机构需经国家有关质量机构的认定认可,并提供法定依据的检测工程和检验报告。三、开展打假扶优相结合的整治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执法查处等活动,对生产基地技术规程执行差、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据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无公害农产品名不符实的生产基地或基地退化将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暂停使用和报省主管部门取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资格处分方法另定。对产品质量优、经营守法的生产企业和基地,将继续采取扶持措施,开展推介活动,扩大市场供给量,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让市民更了解、更方便、更放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食用农产品平安信用体系。以上实施意见,请各地贯彻执行。苏州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