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23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
2、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平安事故,大力实施平安开展战略,着力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平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平安
3、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
4、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平安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
5、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4.建筑施工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内容总结(1)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平安生产许可证的(2)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9.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4)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