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讨论稿)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医院开展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组织领导第二条 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1、全院各科室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各个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2、全面实施干部岗位责任制。全院各级干部都必须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岗位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医院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必须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认真做好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作。4、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
2、范。正职做副职的表率,上级做下级的表率。第三条 认真办事,和气待人,讲民主,讲原则,讲实效。1、对待患者和家属要热情大方,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度,即对于患者和家属来院就诊或咨询事项,第一接待人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说明:所办事项如属第一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第一接待人要立办快办;如属需要请示汇报的,第一接待人不可要求来联系工作的人员自己去请示汇报,要承担起请示汇报的义务;如属同一科室其他人员负责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动帮助联系或给予周到的说明;如属规定不宜办理的,第一接待人则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不属本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动说明,并介绍到相关科室。总之,第一接待人要承担起答复或说
3、明的责任,坚决消除工作上的推诿现象。在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处理好“首问负责”和工作纪律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作既无缺位,又无越位和错位。能够办的事要马上办;不能办理或暂时不能办理的事,要说明理由,耐心解释。2、科室内部要团结、讲和谐,各部门之间要协作、讲配合。有业务联系的部门和个人要互通情况,各个管理层之间、各科室之间、各个岗位在工作中之间不允许相互扯皮和推诿。第四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与业务水平。1、立足岗位抓学习,努力成为学习型干部。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领导管理工作的科学知识,了解现代医院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精通所在岗位的业务。熟练掌握和使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管理
4、工作的信息化水平。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吃透政策,把握院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工作水平。第五条 严明纪律,提高自觉性,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1、医院职工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中途离岗。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时间不准利用电脑、手机等工具进行炒股、玩游戏等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工作电脑限于办公使用,不得安装任何用于炒股、游戏、网聊的软件。2、医院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无因故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派相关人员替补参加,会后要
5、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或落实会议要求。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专心听会,做好笔记,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严禁交头接耳,私下开“小会”或影响他人听会。 3、全院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医院请假考勤制度。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必须向分管领导、院长请假。 4、各科室、各部门之间必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件件有办理结果。5、要有大局意识,不讲不负责任的话,不传播影响团结、涣散人心的各种小道消息。第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1、成立院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纪检书记李迎宪任组长,院办主任王浩、监察室副主任王珂、党办负责人俞丽华及人事科科长龚美玉、财务科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成立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工作由监察室负责。2、领导小组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日常作风工作关并不定期检查医院作风违纪现象,每月月初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上月违规、违纪情况以及处罚金额,当事人当场核实签字认可,签字表交财务科作扣款依据。日常考勤及请假备案工作由人事科负责执行。第七条 认真考评,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医院干部年度考评制度,在干部述职、民主测评、绩效考评中都要把干部工作作风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在职职工,本规定由院监察室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