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借调管理制度1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劳动管理条例,标准职工借调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调的条件 除上级部门外,集团所属各部门间原那么上不得随意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借调工作人员: (一)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人员严重缺乏的; (二)职能调整,工作量大,人员严重缺乏的; (三)岗位出现空缺,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作的; (四)承担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抽调人员的; (五)其他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 二、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集团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
2、派,具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所需的工作能力、学历、职称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借调的时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满后,被借调人员应回原部门工作。情况特殊的可申报办理正 式调动手续。 四、借调的审批 借调人员被借调时,应首先征得被借调人本人和被借调人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然后由借调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五、借调人员管理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工作关系不变。 2、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借调部门负责,借调人员要服从借调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集团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鉴定意见,作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各部门间工作人员借调。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