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劳动法对煤企人事管理的影响及其策略 。劳动合同法的公布实施,给煤矿企业的开展带来了活力,同时,也是为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对于煤矿企业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因此煤矿企业倍感压力,决不能对此熟视无睹,也应该根据煤矿企业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理顺思路,及时进行调整,尽快适应和认识这种变化,更好地做好煤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每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都必须要面对的新的课题。 关键词:煤矿企业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策 0引言 自2022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与1994年公布的劳动法一起,构成我国内地劳动合同法律体系的根本框架。相应地,各煤矿企业
2、实施的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也将在202223年1月1日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放宽了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本文在新法背景下,从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论述劳动合同法主要几个条款对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以及提出一些合理的应对措施和意见,使煤矿企业能够快速准确的适应劳动合同法的法制环境。 1劳动合同法与其施行前的劳动法律、法规的比较及其影响 1.1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严苛罚那么支付高昂的用工本钱。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精神一样,用人单位用工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不同的是,劳动合同法设计了相应的约束机制,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
3、同,煤矿企业将为此支付高昂的用工本钱。这就明确表示,煤矿企业与员工是劳动合同关系,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合同,在已经废止执行的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确立的、且为国有煤矿企业使用了几十年的“主人翁的概念淡化退出。同时“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这就从国家立法上进一步确立了企业与员工之间,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只能是平等的劳动关系,各自也只能本着诚信的原那么,行使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而没有其它方面的关系、权力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进一步扩大和细化了,从范围上应该是更健全、更科学合理,也是对更多劳动者的保障
4、。但同时,由于煤矿企业过去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使得煤矿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为管理者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专业意见。 1.2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规定差异很大。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规定的比较严格。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了多少时间,都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法模式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用人单位。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有革命性的改观,其立法目的就是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防止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固定期限
5、劳动合同如何签订,签订短期合同。短期合同签订两次以后那么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签订长期合同。假设中途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会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因此,煤矿企业需要分门别类地对人员结构进行分类,对于技术含量高的员工,有竞争力的员工可以适当地签长期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能够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对于技术含量低的可替代性员工,为防止长期使用带来的人工本钱不断增加等风险,可以考虑周期性替换的策略。要实现周期性替换,而使用劳务派遣转移风险那么可能是煤矿企业最好的选择。整体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使企业的用人本钱和风险加大,这是煤矿企业都必须正视和面对的,因此也必须引起煤矿企业的高度重视
6、,善用长期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使煤矿企业在最小的本钱内进行合理的流动。 1.3对试用期的期限、设置及其薪资待遇作了新的规定,试用期法律规制更严格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不管是否变更岗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有了新标准。新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
7、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先,对煤矿企业新录用员工试用期的期限约定做了明确的规定,使企业在试用期的约定上更为谨慎,因为它有违法约定的罚那么。然而这些试用期的期限相对并不长,因此,煤矿企业一方面要加强技术的使用,另一方面要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煤矿企业应由招用员工变招生,使之到达先培训后上岗的准入制度,提高煤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关于试用期的工资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
8、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使企业不能在试用期随意发放工资,而最好能够将其在此根底上建立工资制度,明确试用期工资的发放标准。上述说明这些法律的规定对于煤矿企业的人员的使用和任命等都提出了比较谨慎的要求,在技术上提高了要求。 1.4放宽了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劳动者择业的渠道拓宽了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作出了一些新规定。该条款对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挑战。总体上看,增加了煤矿企业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本钱。这种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促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遏制煤矿企业随意
9、终止劳动合同,但对煤矿企业来说增大了用人本钱。煤矿企业要重视这个变化,不要再热衷于短期合同,而要依法办事,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1.5经济性裁员时,煤矿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与先前的法律相比,新法规定了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要承担社会责任。 煤矿企业要尽量防止大量的经济性裁员,否那么,裁减人员要到达20人,那么将面临套用以上的裁员的程序进行裁减,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些裁员的规定较之过去的经济性裁员的范围有了更进一步的扩充,即企业裁员的条件放宽了。当然,由于裁员的程序相比照拟复杂,同时裁员的条件风险也比较明显,因此,煤矿企业还是尽量防止采用上述的裁员方式,因此,一是要尽量防止20人的界限,二是尽量通过
10、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 1.6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将使煤矿企业的用工本钱上升。2煤矿企业应对上述影响,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 员工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开展而开展的,而
11、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开展不断完善和成熟的。 煤炭行业是近年来快速开展的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行业之一。但我国煤矿企业由于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和自身体制的限制,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人员素质偏低,没有把人力资源管理放在战略位置,更没有上升到“人本管理的高度。因此,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尤为重要,让员工明白应该做什么,标准是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可以获得更高报酬,做到什么程度将会减少报酬。建立这样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系统,使企业优胜劣汰的法那么得以延续,使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支撑,使优秀的人才得到嘉奖,不胜任的人员浮出水面。这样,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机制使
12、人才流动更便利甚至说是零本钱流动,但优秀的人才已经得到企业重用,并获得应有的回报,他的离职动机已经减少,“人才流动便利的风险就这样躲避掉了。而对于那些受到惩罚的员工,本不是企业要竭力挽留的人员,即使流失也不会对企业造本钱钱负担。 2.1完善的绩效管理系统还可以躲避如下几个法律风险: 2.1.1胜任力举证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可知,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法制社会下,“不能胜任必须有合理理由,绩效考核结果将是成为正式证据。对绩效不好的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并记录面谈内
13、容,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2工资克扣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合法说明职工的工作表现,这样就可以正确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对职工的工作报酬进行合理控制,同样要注意的就是留存证据,绩效考核结果一定要进行签字留存。 2.1.3同工同酬风险不管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还是实施已久的劳动法都要求“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时实施同工同酬。这里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相同条件。由此
14、可见,只要实施了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报酬的支付就会防止同工同酬风险。 2.2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合理设置工资结构宽带薪酬是指压减薪酬等级,拉大等级内薪酬浮动范围,也就是说不再是一岗一薪,利用宽带薪酬解决员工不换岗就获得报酬提升的鼓励作用,同时还可通过改变薪酬结构增强薪酬的鼓励功能。通过宽带薪酬体系的实施与工资结构的改变不仅可以高限度的发挥薪酬鼓励功能,同时也能躲避劳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宽带
15、薪酬体系后,在相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职级,职级差距的扩大就可以有效防止在试用期内支付过高的工资报酬。 2.2.2特殊员工管理风险煤矿企业本身为高危行业,特殊员工较多。特殊员工主要是指医疗期员工,“三期女工,工伤等级职工。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特殊员工在特殊时期内企业需要支付员工根本工资。通过合理设置工资报酬结构,加大绩效工资与奖金的比例,有效的缩小根本工资比例,自然可以防范特殊员工的管理风险,节省煤矿企业人工本钱支出。 2.2.3工资刚性管理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条款,使工资的刚性更加明显。但工资设置应属于企业的自主权范围,只有在工资结构上进行合理设置才能够躲避法律风险。这样通过合理设置工资结构就可以有效的躲避工资刚性风险。 总之,劳动合同法的公布实施,对煤矿企业的开展影响是巨大的,不仅给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更重要的是给煤矿企业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根本的变化。因此,煤矿企业应从以上提到的方法来躲避法律风险,同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员工不会像“铁饭碗制度下那样失去工作激情外,煤矿企业还要加强“证据意识,合法还要有证据,法律是公平的,这也是十七大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表达,如何正确理解的准确把握,运用好劳动合同法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