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汇报 一、根本情况 镇位于区南部,距巴城24公里,幅员面积70.9平方公里,辖23个村、2个社区居民,8518户30537人。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共建集中安置点45个,集中安置贫困户414户1632人;分散安置188户764人,其中:统规自建153户622人、场镇购房27户127人、投亲靠友8户15人。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精准锁定搬迁对象。明确搬迁对象的认定条件和原那么,采取“三看三评三审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本钱、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村委会初审、镇复审、区审定的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
2、的一个不进。 二坚持“三靠五进六不选原那么,科学选择安置地点。一是集中安置点选址坚持“地势开阔、地质安全、交通便利、不占耕地、节约费用的原那么;二是分散安置选址坚持“不在原址修建,地质安全,交通、水源便利,场镇购房、统规自建、投亲靠友相结合的原那么。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建原那么,推进实施建设。一是镇成立易地搬迁指挥部,区级挂包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易地办;二是集中安置点建设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测绘、规划设计、地勘、施工设计、造价、监理等中介效劳结构和施工企业;三是实行党政领导包片、镇村干部驻点督导,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具体问题,催促进度、质量,监督安全施工;四是每个安置点由3-5名
3、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四坚持“三严格标准,确保贫困群众不因搬迁负债。一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所有搬迁户安置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二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建设本钱。集中安置点住房实际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146元以下。三是严格兑现安置住房建设补助和奖励政策。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七类差异化补助标准。同时,确保搬迁户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 五坚持“产居并重,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大力开展安置点产业园区。通过招龙头企业、回引返乡创业、发动能人等,成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流转聚居点周围土地,建成产业园区,吸纳搬迁农户到园区务工增加收入。二是大力开展庭院经济。以实施贫困户“万元增收工程项目促进庭院经济开展,实施增收。 六坚持“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原那么落实后期管护。一是各安置点成立由3-5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安置点的管理;二是各安置点配套建设公共效劳中心、垃圾池房、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水电维护;四是制定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广阔群众对安置点公益设施的保护意识,形成群众自觉保护、共同利用、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