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维护木材运输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推动全县“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县木材检查站和林业执法单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为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督导,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木材检查站、林政股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木材检查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重点
2、(一)集中力量对当前植树造林季节非法运输绿化大苗尤其是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 (二)有方案、有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违法运输木材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尤其是无证运输木材行为。 (三)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收购、无证运输木材行为。 (四)加强木材检查站的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成立专门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抽调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我县绿化大苗以及木材流通状况,
3、确定重点打击区域。 (二)打击整治阶段(4月6日至5月25日)。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案地开展辖区内的专项打击行动。要在严格落实基层木材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过往运输木材车辆执法检查的根底上,充分发挥木材流动巡查队伍的作用,加大流动巡查频率,堵塞资源非法流失漏洞。 (三)总结分析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县木材检查站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的特点和方向,建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木材检查执法能力。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开展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视
4、和支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执法,标准行为。在行动中要遵守木材检查执法各项工作规程,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标准,加大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处分力度;对查获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的处分,要实行领导小组集中讨论审定制度,坚决杜绝降低标准、放水养鱼、人情执法、以罚代放、降格处理,严禁办案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同时,要加强与县纠风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治理公路“三乱有关政策规定,防止以专项行动为名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平安。要加强执法平安教育,配备必须的平安警示装备设施,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的管理,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行为,严禁违规追堵车辆行为,确保不发生执法平安事故和纠纷。 (四)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木材检查站、木材流动巡查队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并积极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木材流通监管网络。 (五)经验总结,发现典型。要及时总结行动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经验做法,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行动结束后,将本次活动和重大战果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